狀況一
大家分流~超車都在內側~交通狀況一級棒
希望大家有這個默契~
狀況二
大家不分流~你慢我快~亂亂鑽~撞到你剛好而已
右側超車慘案~
為何狀況一明明都已經開到280km/h
您卻不會替車主感到危險~
狀況二的車速頂多150km/h左右卻發生意外
狀況二不就很像之前國道六號很紅的連環車禍~
危險駕駛~亂鑽撞上外側小貨車(慢車)~造成後方車輛的連環車禍~
我想國道六號的車禍~多半跟狀況二一樣.....
不要劃分龜車~超速車~
而是要共同打造良好的用車環境~
捫心自問吧~你想在狀況一開車~還是狀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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