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7272
抱怨內容: 民族路到博愛路中間這段十全路內側車道畫有禁行機車
但是許多車輛違規停車造成機車沒路可以走
除非違規走人行道或有禁行機車的快車道才能通過
且此路段只有兩線道(一快車道一慢車道)車流量也蠻大的
應該像明誠路取消禁行機車 讓機車更方便才不會塞車
有時公車靠站有行動不方便者上下車
通常都要幾分鐘 若沒有禁行機車
機車行駛快車道避開公車也比較安全
張貼日期: 2010/5/22 下午 08:29:59
抱怨圖片:
辦理情形
處理完成時間 2010/5/31 下午 06:31:48
回覆內容 市民朋友您好: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款之規定,機踏車於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查十全路現況為單向一快一慢車道路型,依前揭規定,機踏車可行駛於快車道上,故本局將配合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管制。後查前揭規則第93條第1款第1項之規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慢車道速限標字本局將一併配合調整。 倘造成不便,敬請見諒。謝謝您的建言,歡迎繼續提供寶貴意見,俾供本局參考改進。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王國材 敬上
處理完成後照片:
原文網址:http://www.tbkc.gov.tw/ks/WebForm3.aspx?SN=7272
今天收到回覆超爽的!!
每次閃來閃去都會很危險
以後就不用閃公車了

-------------------------------6/5更新---------------------------------------------------------------------
我今天出門剛好看到他們在把禁行機車劃除

給你們看那段路的路況
-----------------------------6/8再更新---------------------------------------------------------------------
民眾反應資料
案號: 7533
抱怨內容: 建國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第一項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建國路只有兩快車道 所以內側的禁行機車違反規定
請相關單位劃除內側車道的禁行機車!
張貼日期: 2010/6/8 下午 10:39:44
抱怨圖片:
原文網址:http://www.tbkc.gov.tw/ks/WebForm3.aspx?SN=7533
民眾反應資料
案號: 7534
抱怨內容: 大順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第一項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大順路只有兩快車道 所以內側的禁行機車違反規定
請相關單位劃除內側車道的禁行機車!
張貼日期: 2010/6/8 下午 11:02:42
抱怨圖片:
原文網址:http://www.tbkc.gov.tw/ks/WebForm3.aspx?SN=7534
民眾反應資料
案號: 7535
抱怨內容: 十全二路和十全三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第一項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十全二路和十全三路只有兩快車道 所以內側的禁行機車違反規定
請相關單位劃除內側車道的禁行機車!
張貼日期: 2010/6/8 下午 11:06:44
抱怨圖片:
辦理情形
處理完成時間 2010/6/10 下午 02:46:30
回覆內容 嘎嘎您好: 台端反映事項,經查十全二,三路內側車道塗銷禁行機車案,業已錄案辦理依序派工,十全路平時車流量大,機車可逕行左轉,但基於安全考量仍建議機慢車於車流量大時兩段式左轉,造成不便,尚請見諒。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第四科電話:2299825-632連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王國材 敬上
處理完成後照片:
原文網址:http://www.tbkc.gov.tw/ks/WebForm3.aspx?SN=7535
--------------------------------------(6/10更新)---------------------------------------
民眾反應資料
案號: 7515
抱怨內容: 民族路到博愛路中間的十全路禁行機車已經取消了
機車已可合法行駛快車道
且此路段經常有救護車往高醫
機車在待轉區十分危險
救護車為了提早送病患到醫院
必須闖紅燈通過路口
但是機車都在待轉區使救護車不好通過
請相關單位移除十全路和與十全路交叉的路的兩段式左轉標誌和劃除待轉區!
張貼日期: 2010/6/7 下午 10:23:07
抱怨圖片:
辦理情形
處理完成時間 2010/6/10 下午 02:43:31
回覆內容 嘎嘎您好: 台端反映事項,經查十全路平時車流量大,機車可逕行左轉,但基於安全考量仍建議機慢車於車流量大時兩段式左轉,造成不便,尚請見諒。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第四科電話:2299825-632連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王國材 敬上
處理完成後照片:
民眾反應資料
案號: 7535
抱怨內容: 十全二路和十全三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9條第一項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十全二路和十全三路只有兩快車道 所以內側的禁行機車違反規定
請相關單位劃除內側車道的禁行機車!
張貼日期: 2010/6/8 下午 11:06:44
抱怨圖片:
辦理情形
處理完成時間 2010/6/10 下午 02:46:30
回覆內容 嘎嘎您好: 台端反映事項,經查十全二,三路內側車道塗銷禁行機車案,業已錄案辦理依序派工,十全路平時車流量大,機車可逕行左轉,但基於安全考量仍建議機慢車於車流量大時兩段式左轉,造成不便,尚請見諒。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第四科電話:2299825-632連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王國材 敬上
處理完成後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