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了小車禍,交通警察來處理時為了保障自身的權利義務,還有過程中希望警察的公正公平處理,請問當事人可以問話中拿手機錄音錄影嗎?
今天在路邊問話錄影時被警察說不能錄,因為他執行公務才可以錄音,叫我不可以錄要不然要把手機沒收,請問各位真的不能嗎.如果真的不能是依據那一條法律呢?
謝謝大家的解惑
leo0768 wrote:
今天發生了小車禍,交通警察來處理時為了保障自身的權利義務,還有過程中希望警察的公正公平處理,請問當事人可以問話中拿手機錄音錄影嗎?
今天在路邊問話錄影時被警察說不能錄,因為他執行公務才可以錄音,叫我不可以錄要不然要把手機沒收,請問各位真的不能嗎.如果真的不能是依據那一條法律呢?
哪條法律禁止當事人利用器材進行錄音, 錄影...還要沒收...@ @
去寄信投書...由他長官跟您解釋一下..
有這種事...那youtube 上很經典的...三重黑衣人跟警察對峙連續開槍的畫面怎來的..警察也沒有沒收..
GSC~李麟 wrote:
請問!! 手機是 槍...(恕刪)
您應該當場請教他是依照哪一條法律?
如果他說不出來不知道可以反告他恐嚇,妨礙人身自由嗎?
如果他當場凹出一條,請他給你警員編號跟沒收物品的單據,再來去警政署給他請教一下是否真有此事.
依據法規,如果小事故沒有人員傷亡,應該自行標繪車子位置跟拍照後,移至路邊等候警察來到.
反之,如果有人員傷亡,就不可以自行移動事故車輛,必須先做好閃黃燈跟三角警示牌的放置.但是未了保護自己,可以多自行拍照,最好距離遠到可以看清整個事故現場,另外像煞車痕,路口號誌,速限都可以先搞清楚,如果有需要跟可能的話,也可以找尋願意協助的目擊者.如果自行移動,有破壞現場的企圖,因為有人傷亡,涉及到過失傷害罪,又過失致死是公訴罪,所以不可以自行移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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