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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個駕駛人,
還有他前面那一個,

中彰快速道路上
一直霸佔著內線,
還敢把影片PO到網路上,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段文字的意思會很難懂嗎?

----------------------補充內容----------------------

不好意思,
前面沒有講清楚,
再補一下:

逼車是錯誤的行為,
大家可以唾棄這種行為,


但是換個角度想一下,
如果今天拍影片的駕駛人,
在超完車之後馬上回到中線車道,
保持內線暢通,
我想會遇到這種逼車,
還有右側超車的機率相對會小很多,

至少我自己開車不會霸佔內線,
超完車馬上再切回中線,
或是後面有車比我快的時候,
我也會讓他先過,

政府真的應該要加強取締佔據內線的車子,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塊牌子,
在很多人的眼中,
好像只是一塊不起眼的金屬吧。
2010-05-29 8:37 發佈
從影片中看不出所謂『霸佔』超車道的情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前略)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我看到的是,四輪的(1)右側超車,(2)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簡單地說,四輪的惡意逼車啦!

影片中拍攝者和前方重機還有一段足夠距離,
四輪的可以先切進這一段車道中
(也就是四輪的和前方重機同樣行駛最內側車道)

若前方重機,在發現了後方有車接近或後方車閃燈表示欲超車
有安全的空間可變換到中外側車道,讓後方車由內側超車道通過

若前方重機在內側車道可以讓而不讓,才叫做『霸佔』超車道!

這個影片只顯示了四輪不當變換車道,右側超車,大欺小而己!

反而是原本走在中線的重機,因為肉包鐵不敵鐵包肉,自己走去外側了
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影片中,

該車於 20 秒至 30 秒,
總共行駛了 18 條虛線,
1 條虛線間距為 10 公尺,

所以 10 秒的時間總共行駛了 180 公尺,
換算成時速為每小時 64.8 公里,

該路段速限為 80 公里,
卻在內線以不到 70 公里的時速行駛,
這個叫做沒有霸佔?

以上計算如有錯誤請指正。
鯊魚冰 wrote:
該路段速限為 80 公里,
卻在內線以不到 70 公里的時速行駛,
這個叫做沒有霸佔?

這段影片看不到後方,很難判斷攝影者是不是真的霸佔內線車道

後方沒車的話,沒人說你不能用低於80、甚至70公里的速路行駛內線吧!
兩部超車的轎車的行為,反而才是危險的逼車行為!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影片中,

該車於 20 秒至 30 秒,
總共行駛了 18 條虛線,

沒錯, 但這是駕駛看到前面有可能發生危險而明顯降速的~

你數數看 9 秒至 19 秒
他開了22~23條線, 用22算也有約80km/h

第一台小黃在他隔壁12秒出現, 7秒鐘後(12+7=19秒處)小黃已領先他3條現多了
小黃明顯超速

雖然我也很堵爛龜車, 但把所有責任推給拍影片那位是不對的~

我覺得這種問題吵都吵不完,
龜車駕駛不讓就不讓 他也不會上01汽車版上來研究研究
要超速超車就超速超車吧~

這種行為我上下班每天都會看到
真的還蠻平常的~
wetty wrote:
從影片中看不出所謂『...(恕刪)

我覺得你有點倒因為果了
超車道顧名思義就是"超車"時行駛用
非超車狀態下行駛便構成佔用的定義

影片由於並無一開始與小黃的相對位置
所以就我看到的發表
這兩台騎士並不是超車狀態或剛超完車
而是一直保持於超車道巡航
在我看來相同的路況亦可選擇切出於中線巡航

今天如果拍攝者是於中線行駛
後面超車的一方何來由右側超車?
不好意思,
前面沒有講清楚,
再補一下:

逼車是錯誤的行為,
大家可以唾棄這種行為,


但是換個角度想一下,
如果今天拍影片的駕駛人,
在超完車之後馬上回到中線車道,
保持內線暢通,
我想會遇到這種逼車,
還有右側超車的機率相對會小很多,

至少我自己開車不會霸佔內線,
超完車馬上再切回中線,
或是後面有車比我快的時候,
我也會讓他先過,

政府真的應該要加強取締佔據內線的車子,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塊牌子,
在很多人的眼中,
好像只是一塊不起眼的金屬吧。
我也認為是重機持續佔用超車道巡航,不要自己有錯在先還取暖,心態可議
佔用超車道是事實,小黃與honda惡意逼車超速也是事實,
但後者已經引響到他人安全。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 全世界95%國家機車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銅板沒有兩個不會響
影片中看到的是自我為是的駕駛觀念
大車小車(四輪及兩輪)都一樣
高公局應該把規則改一下
讓大車也可以進內車道超車,看誰還敢霸著內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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