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且無視相鄰車道的機車
備註:行車紀錄器放在龍頭,很晃.
maltophilia wrote:
汽車有不對的地方~但...(恕刪)
機車在慢車道上行走天經地義
不要忽視自己行的權益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
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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