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今天下午不幸與人擦撞了,我的車左轉,對方的車直行,但該路口(中和景平路秀朗路口)有區分平面車道與高架橋下橋車道,我位於平面車道的左轉車道,對方位於下橋車道的中央,當場我記得我是看到左轉燈才走的,對方也說他是看到綠燈才走的...
警察繪製的圖如下:(圖片都請點擊放大)
該路口長得像這樣:(我當時是位於紅色箱型車所在的那條左轉道,排第三台)
我的車損:
對方車損:
當場當然兩個人沒有交集,都認為是對方燈號不對,我當場只記得最後看到平面車道可左轉,撞到當時忘記立刻看看對方的燈號。
後來去警察局做筆錄,幸好該路口有監視錄影,但不幸的是沒有錄到燈號狀況,所以當場有員警回現場幫忙用攝影機拍下那邊的燈號狀況,兩段影片分析如下:
員警重拍的現場燈號:
平面車道與下橋車道皆紅燈 -> 平面車道轉為左中右三向通行 15秒左右 -> 平面車道左轉燈轉為黃燈 3秒左右 -> 平面車道左轉燈轉為紅燈1~2秒 -> 下橋車道轉為綠燈
秒數都是以機器上秀的時間為準
監視錄影畫面:
有兩個畫面,較清楚的畫面是類似這個視角:
在當時畫面中,可以看到(平面車道的左轉車道上,我前面還有兩台車,最前方是拖吊車,接著是一台公車):
平面車道與下橋車道所有車輛皆停止於線內 -> 平面車道開始移動,平面車道的左轉車道的第一台車(拖吊車)開始向左轉 -> 對方車輛在此時越線向前移動 -> 拖吊車應該是看到對方車輛移動,所以停下來 -> 對方車輛應該是發現還沒綠燈,所以也停下來,但此時已經整個停在斑馬線上面 -> 拖吊車發現對方已停止,繼續左轉離開 -> 拖吊車後的公車向前移動直行 -> 公車後的我向前移動,過了斑馬線後向左轉,此時依照時間紀錄,從平面車道車輛開始移動計算起,約過了16~17秒 -> 我向左轉,往左邊移動,不到一秒立刻被撞上,此時記錄17~18秒
我看了兩段影片分析後認為我左轉當時平面車道已經變黃燈,甚至剛變紅燈,而對方看到平面車道變黃或紅燈,未等到自己車道變綠燈就很急的向前猛衝,所以以當時不到三公尺的距離才能把我撞出這麼大一個洞
但對方非常堅持他是綠燈才走,我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分析影片後我認為對方車道要等到20秒左右才會變燈,他搶燈的機率很大
以下是我們雙方自己寫的筆錄:
我的:
對方的:
可以看到對方寫的有問題的地方是:
1. "發現危害狀況時距離對方多遠?採取何種反應措施?" 這項,對方寫下 "30公尺,緊急煞車"
但由警方監視影片清楚看到當時對方停在斑馬線上,距離絕不超過一個車身,這...
2. "肇事當時行車速率多少" 這項,對方寫下 "20公里/小時 因綠燈剛起步"
對照第一點,若當時只有20km/h,又有緊急煞車,會撞出這麼大一個洞嗎?
不好意思,這點只是我自己的懷疑
3. "對本案有無補充意見" 這項,對方寫下"雙方和解",問題是我沒有說過我是搶紅燈,也還沒有和解阿?這...
我覺得若確實是他綠燈而我紅燈還硬轉,那我一定不囉嗦全賠
問題是以影片證據來推論,我轉的時候應該是在黃燈,頂多剛變紅燈時,而重要的是他的車道當時不會是綠燈阿.....
我當場在分析影片時他也沒說話,最後一起去附近修車廠看看時,他才提議說要各自處理自己的車子,但我認為錯不在我,我要接受嗎?我的車雖然是老老的爛車,估一下修到好也是要破萬.....
若之後談不攏需要做鑑定,請問各位認為我的責任有多少呢?
感謝大家看完這一堆!
這樣的證據多半只是推論...其實警察本身也會稍微有一些判斷(他們經驗很老道),默默套警察的話可以知道警察認為哪邊贏面比較大
但這都只是次要的事,主要是您與對方A牌車主都沒辦法證明自己燈號是對的,您的優勢是您雖是轉彎車,但您是左轉道,而且您是有左轉燈的,雖無法證明您是綠燈左轉,但至少您不會吃下未理讓直行車的劣勢
基本上車禍發生以後,贏面小的人總是希望賠少,贏面大的人總是希望賠多
您理所當然的認為您是對的想要對方賠,但又拿不出確切證據的情況下
對方當然是能推就推,小弟認為您說對方筆錄有問題的地方,根據小弟淺薄的經驗,第一點是什麼意義也沒有的(對於賠償之類的),第二點又無法證明(因為有時候突然的加速撞擊力道跟時速沒有必然的關係,況且車的硬度也不同,小弟沒有要貶低您的車的意思,但T牌鈑金比A牌鈑金軟很多是事實)
如果對方堅持不賠,也認為"雙方和解"(其實他這個意思是說他補充的點是在於他"想要"雙方和解,這並不是定案,只是他覺得,筆錄本來就是各說各話的參考用)
若您堅持自己的推論完美,而且由各方面推斷您都沒有錯,對方又這樣堅持不肯賠,您可以選擇訴訟,但這種人沒受傷的,通常談到最後一樣是自行和解...
雖然看起來您的贏面稍大一點(若您的推論都正確),但你們雙方的維修金額小弟估計是差不多的...(A牌這樣的刮傷大概也是要一萬左右或更高,原廠烤的話一定破萬),先看看你們雙方有沒有保險吧,如果有的話就雙方互相用保險賠一賠了事就好了...其實如果你多盧他一點,他覺得理虧他搞不好會稍微貼補你一點,或是如果雙方都願意用保險賠對方,那就是您可以去車廠估高一點的價錢,就比較不會吃虧(例如盡量凹到換新,不要修理)
其實這種無法判定燈號的案子,小弟淺見是覺得很難在警察也沒倒向哪邊,對方也堅持自己對的狀況下拿到賠償,頂多就是保險互相賠一賠,各自再自己吸收一點自付金,就這樣吧

小弟淺見,希望有幫到您
祝行車平安
小灰G GOLF GTI MK6深刻體會駕馭樂趣
平面車道與下橋車道所有車輛皆停止於線內 -> 平面車道開始移動,平面車道的左轉車道的第一台車(拖吊車)開始向左轉 -> 對方車輛在此時越線向前移動 -> 拖吊車應該是看到對方車輛移動,所以停下來 -> 對方車輛應該是發現還沒綠燈,所以也停下來,但此時已經整個停在斑馬線上面 -> 拖吊車發現對方已停止,繼續左轉離開 -> 拖吊車後的公車向前移動直行 -> 公車後的我向前移動,過了斑馬線後向左轉,此時依照時間紀錄,從平面車道車輛開始移動計算起約過了16~17秒 -> 我向左轉,往左邊移動,不到一秒立刻被撞上,此時記錄17~18秒
我看了兩段影片分析後認為我左轉當時平面車道已經變黃燈,甚至剛變紅燈,而對方看到平面車道變黃或紅燈,未等到自己車道變綠燈就很急的向前猛衝,所以以當時不到三公尺的距離才能把我撞出這麼大一個洞
你講的那個路口我這幾天去台北都有經過
回去看了一下我的行車記錄器..
紅綠燈號誌是這樣的
1.下橋左轉綠燈,直行紅燈,平面左轉?燈,平面直行紅燈
2.下橋全部紅燈,平面全部紅燈<----因秀朗路那邊的車要往左往右開
3.下橋左轉綠燈直行紅燈,平面左轉綠燈,直行綠燈.<-----平面的左轉從綠燈-->黃燈--->紅燈
4.下橋左轉紅燈,直行綠燈,平面左轉紅燈,直行綠燈<---因為對面的車要開
員警重拍的現場燈號:
平面車道與下橋車道皆紅燈 -> 平面車道轉為左中右三向通行 15秒左右 ->
平面車道左轉燈轉為黃燈 3秒左右 -> 平面車道左轉燈轉為紅燈1~2秒 ->
下橋車道轉為綠燈
秒數都是以機器上秀的時間為準
議樓主您自己先去現場在看清楚紅綠燈的秒數..
更正一下,秒數total應是樓主說的20秒
因為右前方有被那台貨車擋到
我後來有再看了一下錄影..
箱型車是14:24:56~58就移動了
但下橋變綠燈是14:25:14~15
結論
因為下橋的道路是紅燈直接變綠登
我猜是一個搶黃燈左轉,一個搶紅燈起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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