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根據這張圖片,機車行駛在車道內,行人走在車道內,本來可以避開行人,結果在靠近對方的時候行人又向內側更偏過來,請問依路權來說,是對方沒有靠邊走還走到車道內而發生車禍,這樣肇事主次因要怎麼分?
想請問一下,根據這張圖片,機車行駛在車道內,行人走在車道內,本來可以避開行人,結果在靠近對方的時候行人又向內側更偏過來,請問依路權來說,是對方沒有靠邊走還走到車道內而發生車禍,這樣肇事主次因要怎麼分?
2010-05-26 22:31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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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
因為對方是突然又偏過來的,所以並無做刹車的動作,又因當時為鄉下的道路無人也無攝影機,這樣怎樣證明嗎?
wells130974大大
請問這樣肇事主因是機車方嗎?就算對方走在車道內也一樣嗎?比較擔心民、刑事上會怎麼判吧~
就是如樓上所言的~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就是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罰則!
基本上現在雙方說詞已經沒有什麼參考的價值了~因為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顯示是那一方突然偏過去~
唯有現場圖與第一次的雙方筆錄去判斷~!
但看起來機車的肇責應該比行人大!所以應該不小於五成啦~!!
你會這樣問~應是賠償談不攏吧~!!
基本上你應該還沒有申請初判表~!一個月後可以去申請~肇責就可推估了~
如果等不了這麼久~去花三千做鑑定吧~!
同時~快先去調解會申請調解~除了可以了解對方的詳細要求~就算調解不成功~
往後上法院~才可顯現出己方有和解意願~!只是能力無法負擔~!
基本上刑事的過失傷害~最多六個月~可易科罰金~!~一天約1000元~
民事就比較麻煩了~因為牽涉到精神賠償的問題~!!
不要擔心啦~有的拖了~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
本身發生車禍~肇責我方約有三成~對方沒有什麼嚴重傷勢~就開口90萬~
但是不要怕上法院啦~!有時候反而有幫助的~至少不會被獅子大開口~
所以這時候好險有保險~真的很重要~!!

提醒各位~摩托車也是可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一年才5~600塊~!!請多利用~!!
假如對方~真的想自殺或詐財~並索取高額賠償金~!如果有點法律概念~可行性很低啦~!!
這樣可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凡事都是要有憑有據的~!!
但還是很多人以為~可以敲別人一筆~!社會太多這種人了~!
也是有可能翻盤啦~除非你可舉證出對方故意~!但機率很低~!
第三人責任險的好處~基本上可以理賠對方的全部要求~
如:精神傷害~工作損失~車輛的維修~交通補償....等.
因為本身都有所謂的強制險~所以醫療費會由強制險出~
所以就算上法院~本身只要負擔刑事的部份~!民事的賠償完全由保險支出~!
除非判賠高額賠償~要不然會減輕非常大的壓力啦!
過失傷害或重傷害的告訴期應該是半年而已!
法官基本上是看現場圖與鑑定報告~所以雙方的筆錄只是僅供參考而已~
但是未清醒與植物人~是不一樣的~!所以沒有人可以給你會判多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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