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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的請教~~



想請問一下,根據這張圖片,機車行駛在車道內,行人走在車道內,本來可以避開行人,結果在靠近對方的時候行人又向內側更偏過來,請問依路權來說,是對方沒有靠邊走還走到車道內而發生車禍,這樣肇事主次因要怎麼分?
2010-05-26 22: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權
台灣的法律很奇怪,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罰則。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是在你在行駛他旁邊時,他忽然靠左才撞在一起的,但這就牽扯到煞車痕跡。
還是有些案例是因為行人不遵守路權,而駕駛無罪的。
人生在世五十年 與天長地久相較 如夢又似幻一般
"未注意車前狀況"
90%一定會被開這一條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linyichun大大
因為對方是突然又偏過來的,所以並無做刹車的動作,又因當時為鄉下的道路無人也無攝影機,這樣怎樣證明嗎?

wells130974大大
請問這樣肇事主因是機車方嗎?就算對方走在車道內也一樣嗎?比較擔心民、刑事上會怎麼判吧~



為了因應這種狀況,行車紀錄器才被發明的不是嗎!!

下次看到這種狀況時就靠內一點吧!!
不知道有沒有看過一則新聞~行人穿越中央分隔島~被內側車輛撞死~駕駛還是被判過失致死~!!
就是如樓上所言的~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就是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罰則!

基本上現在雙方說詞已經沒有什麼參考的價值了~因為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顯示是那一方突然偏過去~
唯有現場圖與第一次的雙方筆錄去判斷~!

但看起來機車的肇責應該比行人大!所以應該不小於五成啦~!!

你會這樣問~應是賠償談不攏吧~!!
基本上你應該還沒有申請初判表~!一個月後可以去申請~肇責就可推估了~

如果等不了這麼久~去花三千做鑑定吧~!

同時~快先去調解會申請調解~除了可以了解對方的詳細要求~就算調解不成功~
往後上法院~才可顯現出己方有和解意願~!只是能力無法負擔~!

基本上刑事的過失傷害~最多六個月~可易科罰金~!~一天約1000元~

民事就比較麻煩了~因為牽涉到精神賠償的問題~!!

不要擔心啦~有的拖了~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
本身發生車禍~肇責我方約有三成~對方沒有什麼嚴重傷勢~就開口90萬~

但是不要怕上法院啦~!有時候反而有幫助的~至少不會被獅子大開口~

所以這時候好險有保險~真的很重要~!!
提醒各位~摩托車也是可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一年才5~600塊~!!請多利用~!!
阿囧~大大:

因為當時是行人臨時偏出來的,換個角度想如果對方是想詐財或是自殺,我們也只能認賠是嗎?
再說,他行人可以走的範圍有近3.5m的空間不走,一直走向內車車道!請問遇到這樣的狀況,
真的只能算機車、汽車倒楣嗎?真的一點空間都沒有嗎??



化學超男子大大:

請問一下,第三責任險可以當成是屆時賠償對方的賠償金嗎?

如果對方都一直未清醒,筆錄相對的也只有一方而已,這時法官會相信嗎?

有無人也有類似的經驗,大概都會被判賠多少嗎?
diokalint wrote:
想請問一下,根據這張...(恕刪)


我猜你會不會是遇到 那種閒閒沒事 出來找人賠錢的.....

我建議你當場請警察來處理好了!! 也不要怕上法院....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所以出門在外~真的要小心~行人的路權是很大的~!

假如對方~真的想自殺或詐財~並索取高額賠償金~!如果有點法律概念~可行性很低啦~!!

這樣可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凡事都是要有憑有據的~!!
但還是很多人以為~可以敲別人一筆~!社會太多這種人了~!

也是有可能翻盤啦~除非你可舉證出對方故意~!但機率很低~!


第三人責任險的好處~基本上可以理賠對方的全部要求~
如:精神傷害~工作損失~車輛的維修~交通補償....等.

因為本身都有所謂的強制險~所以醫療費會由強制險出~

所以就算上法院~本身只要負擔刑事的部份~!民事的賠償完全由保險支出~!

除非判賠高額賠償~要不然會減輕非常大的壓力啦!

過失傷害或重傷害的告訴期應該是半年而已!

法官基本上是看現場圖與鑑定報告~所以雙方的筆錄只是僅供參考而已~

但是未清醒與植物人~是不一樣的~!所以沒有人可以給你會判多少的答案!
化學超男子 wrote:
所以出門在外~真的要...(恕刪)


因為具朋友所知,強制跟第三責任險申請到的理賠都是直接給對方家屬,不會經自已的手!
也就是說如果我現在一直答應對方的要求(如看護、各種醫療輔具及其他費用)支出,這樣以
後會不會對方不認帳,我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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