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來到醫學院附近的大T字路口前,聽到有救護車聲音就收油門四下察看,我是綠燈直行,發現路口第一輛車是救護車正在鳴笛想要紅燈左轉往醫院去,我就煞車停下來讓救護車先行通過,然後碰的一聲就看到一台機車擦撞到我的機車後,在我面前犁田,大家都停下來了,救護車驾駛也用關懷的眼神看了看我們就開過去了。我車沒倒,右手和小腿被撞到,黑青,沒有流血, 腳墊下方車殼破裂,廢氣循環管鬆脫。我問對方還好嗎?可以直接騎車離開嗎? 對方不要,他要報警處理。

報案時間1:24,我才掛電話就有交通隊巡邏車經過,停下來察看和疏導交通,沒多久分局警車和事故處理車也都陸續到了。前一陣子警察因為被嗆的事,被評論的很難堪,有點冤,在這件事上前前後後有10個善盡職守,週末不能抱老婆、陪小孩的警察來過,處理員警也花了一個多小時在30+度大太陽下測量半天,繪製了一張很精準的事故圖。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是非公理”方面警察當場完全遵守不沾鍋原則。我期望看到的是警察訓斥對方 “你不知道看到救護車要禮讓嗎? 你不怕哪天你家燒火,消防車撞到你這種人,害你家燒光光嗎?”
搞到後來變成他媽媽還有搭計程車趕來給他秀秀的女友都怪我幹嘛綠燈停在路中間,有沒有保險可以賠啊? 我說車殼破裂還有受傷,應該表示一下吧? 他媽說:大家各賠各的,你車很舊了有什麼好賠的。 拜託我那台125去年12月才帶我上過合歡山,再來還打算要環半島。只能希望他早日康復,多經一事,多長一智。

也順帶請問一下對方會被我們親民的員警開單嗎? 去調解委員會可以要求到下列項目嗎? (都有資料佐證) 鄉親們的回應我會帶去,來點輿論壓力。到時再向大家報告結果。
護腕 $280
按摩 $300
針灸 推拿 $200
車殼 $380
AB膠 $200
3小時+1天工資 $6,700 (事故處理, 就醫,出席調解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