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婦人遭撞死還被輾屍"相關的新聞
發現台灣真是一個沒法制的國家
警察都拉了封鎖線,黑衣人(還酒駕)自由進出輾屍
真的像以前的學長說"警察都是欺善怕惡"
這些人是現行犯阿,竟然放任離去
還是後來又去找肇事者才被抓到(不然不就逃過法律制裁)
台中的警察如果是醬,真的沒人敢去台中了
(台中的朋友,你們真的都視若無睹嗎?)
弱勢的家屬說"現場那麼多處理的員警,卻任由嫌犯與其朋友叫囂、
罵髒話,完全不顧死者屍骨未寒,2人最後還以5萬交保"
我跟他們一樣對公權力高度的不信任
以上言論如對台中的朋友帶來不適,我很抱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3/17/25l4t.html
我台中人 碰到這種慘劇
不是視若無睹
應該是說 就算你"睹"了 上頭會有什麼改善嗎?
台灣人就是這樣 掉了傷疤忘了痛
希望被害者一路好走 肇事的禽獸不處極刑怎麼符合比例原則?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