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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真的這麼賤?!!!(新增新聞影片)

剛剛看到新聞 有一場酒駕車禍

被撞者當場死亡 而肇事者第一件事就是烙人來

不但衝破警的封鎖線 還不斷對警察叫囂

最後破壞證物 還兩度開車壓過屍體



結果呢? 5萬元交保!

人命就真的這麼賤 這麼不值錢?!!!!


新增蘋果動新聞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z6iC7XwA_GQ&feature=fvsr

感謝 野馬GT500 找到!
2010-05-13 19: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命 新聞影片
無聊的事情天天都在發生,差別只在於有沒有登上媒體而已。 而且你沒聽說他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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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罪犯才會讓社會風氣敗壞

衝破警方封鎖線時應該開槍制止
這種社會敗類應該直接槍斃
當我第一看到這新聞..真的有股莫名的氣上來...目無王法...公權力何在...有錢有黑背景...真的隨心所欲......天還是會有眼的....
別這麼說,
剛看新聞,
說那兩人已去往生者靈堂致意,
人家也是很有悔意的,
到時法官看到這點,
一定會大受感動,
有悔意,又有誠意和解,
就重判個緩刑兩年好了.

人生嘛,不就是這樣,
誰叫你身在台灣這不義之島.

你知道撞死人和賣盜版哪個判刑比較嚴重嗎?

在台灣這個禮儀之邦,
人命~~笑笑就好.
還是那句話...............................




























welcome to taiwan
炸彈炸死隊友 wrote:
無聊的事情天天都在發...(恕刪)


我沒有任何意思 只是真的看到後很氣!

難道喝了酒就可以為所欲為?
在台灣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可恨的是人權團體還想要癈除死刑
光看目前社會犯罪率可想而知癈除死刑之後的情景了。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 全世界95%國家機車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好奇!
警察當時能開槍制止?

不然就這樣放任他這樣的鞭屍
感覺已經死了
又再被殺死一次...
光這一條他可能就有得玩了!

---
刑法第 247 條 (侵害屍體罪、侵害遺骨遺髮殮物遺灰罪)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屆時警方提供搜證影帶輔以庭上佐證,且已鬧上新聞版面,有礙於社會觀感,法官輕判案例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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