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新聞 有一場酒駕車禍被撞者當場死亡 而肇事者第一件事就是烙人來不但衝破警的封鎖線 還不斷對警察叫囂最後破壞證物 還兩度開車壓過屍體結果呢? 5萬元交保!人命就真的這麼賤 這麼不值錢?!!!!新增蘋果動新聞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z6iC7XwA_GQ&feature=fvsr感謝 野馬GT500 找到!
無聊的事情天天都在發生,差別只在於有沒有登上媒體而已。 而且你沒聽說他醉了嗎?討論區規則:Mobile01 討論區規則,並同時適用於會員名稱、會員個人頭像、會員個人簽名檔及私人訊息本站對會員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時,代表會員已經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並同意配合下述規定: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
別這麼說,剛看新聞,說那兩人已去往生者靈堂致意,人家也是很有悔意的,到時法官看到這點,一定會大受感動,有悔意,又有誠意和解,就重判個緩刑兩年好了.人生嘛,不就是這樣,誰叫你身在台灣這不義之島.你知道撞死人和賣盜版哪個判刑比較嚴重嗎?在台灣這個禮儀之邦,人命~~笑笑就好.
光這一條他可能就有得玩了!---刑法第 247 條 (侵害屍體罪、侵害遺骨遺髮殮物遺灰罪)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屆時警方提供搜證影帶輔以庭上佐證,且已鬧上新聞版面,有礙於社會觀感,法官輕判案例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