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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再為龜車討論...沒用的...

小弟上星期五跑了一趟高雄法院...

原因是...我未保持安全距離...被開單...我不服跑法院申訴...

這兩天回想法官在開庭時...就進行所謂的...開庭前先溝通......

那個法官當時...就認為...我的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靠...我心想...完了...肯定被凹......

我當時一直試著要表達高管規則裡的內側車道定義...

法官竟然回說...那不代表你就可以不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法官又說...開慢是他的事...自然有警察處理...

鬼啦...警察要是會處理的話...內側車道會有龜嗎...

難怪那些龜車可以那麼囂張的佔在內側車道死都不走...

有那樣的執法警察...有那樣的審判法官...

懶的說了...只能奉勸各位鄉民...

在龜車面前...所有交通規則完全轉彎...失效...

上來討論也只會被龜砲...

現在開車上路只要臉皮厚...違反交通規則又何妨...
2010-05-11 2: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龜車
中階良品 wrote:
...(恕刪)
我當時一直試著要表達高管規則裡的內側車道定義...

法官竟然回說...那不代表你就可以不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法官又說...開慢是他的事...自然有警察處理...
...(恕刪)



很抱歉讓你失望了 , 但法官說的沒錯 !

他違規 , 警察會處理 , 只是他沒被抓到 ; 但你違規 , 你被抓到了!


就像很多人說的,
行駛在內側車道,
後面只要有人快就要讓,
至於他有沒有超速是由警察去認定...

同樣的前方有龜車不代表你就可以不保持距離,
甚至逼車 憋車,
至於他是不是龜車則是由警察去認定取締~
小弟常跑高速公路,
碰到龜車擋在內車道真的是很討厭,
有時候真想在車上裝大聲公,
碰到龜車就直接給他飆下去....
powermap wrote:
小弟常跑高速公路,碰...(恕刪)


忍一時風平浪近,退一步海闊天空

蔣XX:台灣的法律真爛
中階良品 wrote:
小弟上星期五跑了一趟...(恕刪)


所以
不要去逼他
閃遠光才是好方法


說到內線龜車
連我這邊都有
我每天都要騎車走M4高速公路上班
每次從外線超過內線龜車的時候
都會多看一眼到底是哪種人在龜

通常看到的都是
亞洲女性駕駛

PS
接近市區的M4高速公路並沒有強制要求內車道為超車道
只有從Parramatta那邊開始才有強制要求內車道為超車道
所以.....
管理員看我不爽,停權.....魔人人身攻擊,管理員:我沒看見XDDDD
我也覺得沒用. 大概只要二十部車, 以最低速限分布在各車道(內側 100, 中間 80, 外側 60), 國道一號大概就掛了.
超過他後, 再以他的方式送回給他, 別故意煞車, 自然慢慢放掉....
sh_x_lin0717 wrote:
超過他後, 再以他的...(恕刪)

這招不錯~~
在不然~開著遠光燈開在他後面~~
結論是~一皮天下無難事;人(龜)不要臉、天下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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