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失竊率這麼高不是沒原因的

看到某位大大PO的黑色 阿提斯車子失竊
就去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一下裁判書 -- 刑事類
竊車累犯判決不到1年佔大多數 !
難怪這麼囂張
這些領錢的立委豬公,是不是該修法了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2010-05-02 0: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失竊率 原因
很多重大刑事事件的交通工具都是失竊車輛,
由此可以推斷, 竊車通常是重大刑案案的開端.
先不論修不修法, 提高竊車案的破案率是必要的.
若竊車破案率高達八成,
敢去偷車的應該沒幾個,
連帶應可降低部分刑事案的發生率.

(很多事真的是積小惡為大惡, 先把小惡管好, 大惡就跟著少了...)

mj_hsiao wrote:
很多重大刑事事件的交...(恕刪)


提高竊車破案率能代表什麼

頂多只能彰顯警察能幹

那歹徒勒?

出獄了還是一尾活龍

一樣是著手未完成的大業阿!!!

應該是要從最基本的修法來加重刑責來嚇阻才是吧!!!
firefighter wrote:
提高竊車破案率能代表...(恕刪)


就算把偷車的刑責上修到死刑,
若沒有金字塔底層的破案率來支持也是沒用.

刑責的多寡可以拿出來當一個議題來討論;
這點我沒有反對.
我只是提供另一個觀點,
在不修法的情況下, 提高破案率仍不失為另一個嚇阻竊賊的方式,
尤其是那些臨時起義, 偷車來代步的小賊.

偷 搶 姦 殺.................之類的犯罪


就加重入監年份 判死刑算輕啊 死後還要補個幾槍


敢出來作案 就要還!!!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別狗吠火車了

這就是真正的台灣

偽善+沒是非~!
如果有工作誰願意當小偷
政府國家民眾不給機會
只能重蹈覆轍
工作?每個月做得要死要活三萬
跟你一天幹一票(五分鐘)可能就有三萬(不論被抓到的風險)
剩下29天還可以有額外紅利,你覺得呢?

政府應該導正這樣的觀念
侵害別人的財產,如果都輕判
哪天真沒頭路時,誘因就很明顯了
當教育失敗時,重罰是最基本的
外加放些誘餌車來抓吧~
sonyy wrote:
如果有工作誰願意當小偷
政府國家民眾不給機會
只能重蹈覆轍(恕刪)


你應該還是沒出社會的學生吧
那些竊賊哪個願意去工作,應該說竊盜本身就是他的工作了吧
偷一台轉手賣個幾萬元,一個月偷個幾台就月入數十萬了
你說外面有哪個工作可以月入數十萬

被抓了關幾個月又可以出來繼續了,被關的這幾個月說不定可以跟同行切磋武藝,讓技術更上一層
這是個不用本錢又有高獲利的行業
只能說台灣是個犯罪天堂
因為法律根本不能對他們怎樣
他們哪需要修什麼法?
他們朋友哪麼多,車丟了,找人放話,黑白兩道誰不出來幫點忙?
你看,連先生的親人丟台車,馬上有專案小組.
你看看板上多少人丟車,哪個有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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