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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命真不值

新聞: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
明明就是他開車的
酒駕
完全沒有絲毫肯負責的態度
用盡一切方法就是要逃
起訴才2.5年
難怪遇到什麼事情都要逃
警察攔檢也是逃
台灣人命真不值啊
2010-04-20 20: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灣 人命
雖然真相還未全出..

不過讓小弟我聯想到..

是不是以後的罪犯都可以引用此例,要求法官不可以判超過 二年半?? 尤其是犯後表現良好的人??


呆灣花瓜金價系 吼郎究兇心


唉..


法律是拿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還有常常進出警局的人...因為都很有經驗

如果是善良老百姓
每每遇到困難或事故
就只能乖乖的被吃的...死死的!
只能默默告訴自己
這是天注定~要認命

反正殺人也不會判死刑...
大不了吃一輩子免錢飯...
哪一天特赦
出來後
繼續爽爽過
太輕了

撞人後肇事逃逸 應該台灣終生吊銷駕照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加過失致死

加一加 一罪一罰 應該有四年以上吧

還有他那個本地女友的

幫忙處理車子這條還沒追究.....
ericchen1107 wrote:
是不是以後的罪犯都可以引用此例,要求法官不可以判超過 二年半?? 尤其是犯後表現良好的人??

不用開口
法官就會自己去找判例
也就是說
酒駕撞死人還想盡辦法逃逸
死不承認
也不道歉
最多判2.5年
重點還不是只有這樣而已,肇事人還將肇責歸在別人身上!
居然還能讓他衍生出錄影帶做假的指控!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sony0917 wrote:
法律是拿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還有常常進出警局的人...因為都很有經驗

如果是善良老百姓
每每遇到困難或事故
就只能乖乖的被吃的...死死的!
只能默默告訴自己
這是天注定~要認命

算什麼如果被黑道撞到,運氣好賠你一點叫你別靠.....太旁邊走
運氣不好直接...
真實案例
朋友出車禍到警察局做筆錄,對方找一推人到警察局外面...站岡??還是說純關心不知道
警察只跟我朋友說一件事情 私底下和解就好了....

Notavailable wrote:
新聞:英商撞死送報生...(恕刪)



真是E04.......到飛起來

2年半 在緩刑 減刑 = = 一條人命就這樣值一年左右
哪家公司用這種人當主管?
不守法, 不負責任還要污賴別人!
該讓這家公司倒了吧.
這叫做:
坦白從寬,牢底坐穿。
抗拒從嚴,頂多三年!

結果三年都不到,才判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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