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99年1月10日在高速公路上遭福和客運從後追撞,並再撞及前車(我及前車皆因前方路況問題,處於完全靜止之狀態),現場已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報案。事發後車子即馬上送原廠,直至99年3月13日車子完全修復,這件案子可以確認完全是福和客運責任,福和客運的保險公司也同意理賠,可是它的保險額度卻不夠理賠2輛車的修復費用,前一輛車修了5萬,小弟的車修了29萬多,可是它保險額度只有30萬,而保險公司說,前一輛車先來申請理賠,所以先賠了5萬元,給我的額度只剩25萬。
請問板上的各位大大,小弟是否只能認了,不足的4萬多,就認賠自己付呢?當然也跟福和客運聯絡過,看他能不能付,承辦人說:公司不會付,你去告我們呀!小弟沒有時間陪他們上法院呀!我應該怎麼辦才能解決這4萬多的差額呢?請各位大大指點~~謝謝
PS.車子雖然是在原廠修的,但修完...跟原出廠還是不一樣,零件是新的,但車身跟鈑金.....,唉~這我認了

,可是要我再多付錢,我不想認呀!請各位大大幫忙,感謝感謝(如不方便明說,請PM給小弟,感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