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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_總是有不顧別人安全的駕駛

2010年3月21日下午3:20 18標高架南下 三重路段
2010-03-24 21:21 發佈
先代 po 一下,萬用護航文:

他有急事
樓主自己開太慢,是路隊長
眼紅人家車子好喔

------------------------------

請服用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如:
大同分局 25579094ttpp01@tcpd.gov.tw大同區寧夏路89號
萬華分局 23319054whpp@tcpd.gov.tw萬華區桂林路135號
中山分局 25414453zspp01@tcpd.gov.tw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1號
大安分局 23258475lhhu22@tcpd.gov.tw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中正第一分局 23319080c1pp01@tcpd.gov.tw中正區公園路15號
中正第二分局 23751883c2pp@tcpd.gov.tw中正區南海路35號
松山分局 25780849sspp@tcpd.gov.tw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2號
信義分局 27234894sypp@tcpd.gov.tw信義區信義路5段17號
士林分局 28815185slpp01@tcpd.gov.tw士林區大東路80號
北投分局 28912325ptpp01@tcpd.gov.tw北投區中央北路1段1號
文山第一分局 29381859w1pp01@tcpd.gov.tw文山區木柵路2段202號
文山第二分局 29317501w2pp01@tcpd.gov.tw文山區景中街2號
南港分局 27882857nkpp@tcpd.gov.tw南港區向陽路150號
內湖分局 27903470nhpp@tcpd.gov.tw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交通警察大隊23214666lei@tcpd.gov.tw中正區北平東路1號


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份。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各鴿子同仁會感謝您提供業績。


看起來好像是『9S-5215』

檢舉吧~~~

今天不把他弄死~~~下次他會弄死很多人~~
影片一開始就出現兩輛龜車在內線, 佔用超車道.

333 wrote:
請服用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服用那一堆沒什麼用處,
國道上請改用 : 國道公路警察局 (hpb01403@hpb.gov.tw)


記得要註明:

違規事實內容: xxxxxxxxxxxxx
違規車輛車號 xxxxxx

違規證據 : 如附件 -- 影片
違規日期/時間: 2010/xx/xx, 下午 xx:xx左右
違規地點: 國道一號北上, 約xx交流道後, 約北上 xx.xKM.

檢舉人: xxx
聯絡電話: xxxxxxxxx
地址: xxxxxxx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每次上台北走18標好像都會看到一兩部這樣駕駛的車,

18標上是沒有茶桌在攔嗎?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違規的又不是大型重型機車?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333 wrote:
先代 po 一下,萬用護航文:

他有急事
樓主自己開太慢,是路隊長
眼紅人家車子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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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影片當中,看出小弟是路隊長??
小弟開的是最外側車道
速度好像也只有比那台超速的車子慢吧

那台車子有很好??

該車號好像還曾經是拍賣車

我知道這是台灣

所以,超速、路肩超車、任意切換車道,都是似乎【合理化】的喔

其實這也是小弟為何要裝個 行車紀錄的原因, 保護自己
我覺的還好,沒有造成其他車輛的閃避或急煞。(走路肩除外)

這種事天天上演,PO不完的啦。
哇~~

又走路肩 , 還連續變換車道 , 未保持安全距離~~

這些事 , 看板上各位大大說的 , 讓我還以為只有大型重機才會作 , 原來汽車也會阿~~

而且好快阿~ 休的一聲就切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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