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時,撞他到時被他家人告,對方家長會說我家小孩很乖的,都是你沒好好開車才撞到他家小孩..所以要賠躺在那被他砍,關個幾個月後就被假釋了判死刑,我們大為政府又不會執行,加上一堆人權團體會出來幫忙警察..追用力一點害人受傷又被對方家人告結論..在台灣受害人是沒人權的,只有加害人才有人權能上板面有人聲援唯一的解決方式..請阿共的武警或解放軍來治那些飆仔才能徹底解決他們,我們偉大的政府在未來100年內不寄望他們能想出有用的解決方式
兩位車主命大,只有車身中彈!飆仔、道路糾紛之所以比一般蓄意殺人可怕,在於無特定對象!平常人可能出去買個東西吃,因為按個喇叭,就回不了家了...這新聞反過來可能變成:「警方接獲求救後積極追捕制止,但追捕過程中飆仔撞上路邊電桿,造成2方死亡。死亡飆仔家屬前往警局抬棺抗議! 民代指責警方執法過當,「不過是青少年飆個車!」XX人犬團體表示,警方「過度追捕」,應該事後開罰單即可。」以上是人犬、記者報導。Welcome 2 Taiwan
dale300 wrote:瘋狂大逃殺! 飆仔開...(恕刪) 台灣判刑太輕 是原因之一....關個幾年 然後 緩刑 總統大選特赦...就出來了在監獄幾年剛好交流心得 出來犯案....這年頭繳的稅...都拿去養那些犯人了
burtburt wrote:超速跟群聚飆車本來就...(恕刪) 當場追捕制止的主要意義,就在於阻止之後可能的犯罪!另一個原因,就在於「駕駛人」!事後依車牌開單,車主未必是當時的行為者這樣的效果很有限。可惜,人犬團體腦筋不知在想啥?飆仔少一個,社會安全就多一分
333 wrote:這新聞反過來可能變成:「警方接獲求救後積極追捕制止,但追捕過程中飆仔撞上路邊電桿,造成2方死亡。死亡飆仔家屬前往警局抬棺抗議! 民代指責警方執法過當,「不過是青少年飆個車!」XX人犬團體表示,警方「過度追捕」,應該事後開罰單即可。」以上是人犬、記者報導。...(恕刪) 大大形容的真是貼切而這情節還真的一直在你、我身邊重覆的上演著只能說什麼人都有不知羞恥的尤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