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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這樣的車禍,也真是倒楣

今年1月中旬某一天的下午正要去接小孩放學,我由西往東其機車行駛在外側車道,經過一個無號誌燈的T字路口,結果在叉路口遇到一位由東往西行駛在內側車道搶先左轉彎的女騎士,結果就是煞車不及兩台機車碰撞在一起,我和她都受傷,兩人都有去醫院就醫,不過她傷的比較嚴重(本來說是右肩韌帶斷了,隔了一天說是鎖骨斷了,這應該是真的,因為隔天手術後我有去醫院看她, 到了3月中旬調解時則是韌帶損傷、右手臂神經叢受損、開刀作肌腱移轉手術,),到了3月上旬她戶籍地的鄉公所調解委員會來電通知我去參加調解,應是她申請的,當然我依約準時前往.結果哩,一開始她說我要賠償他15萬(因為她說她的右手臂神經叢斷了,恐有殘廢之虞)。因為我事先有去警局申請車禍事故初步分析表,於是拿著這份資料向她解釋,如果妳遵守交通規格不要搶先轉彎,這場車禍就不會發生,況且我並沒有超速等其他違規事項。(警方初判她『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致肇事』,而我呢,當然也寫了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想當然爾,她就是要我賠錢給她,調解無結果,離開調解會之前,我私下問了調解委員一句話「委員大人,你看我長的像是一隻肥羊嗎」?
各位前輩啊,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我該怎麼作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車禍事故現場圖



碰上這樣的車禍,也真是倒楣
碰上這樣的車禍,也真是倒楣
2010-03-22 16: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這條你就贏一大半了吧
不是誰傷的重誰就贏阿

不過還好你們2個不是要轉進同一車道
不然你就輸面
對向左轉跟你右轉進同一車道
右轉車要禮讓左轉車
godspeed1812 wrote:
我和她都受傷,兩人都有去醫院就醫,不過她傷的比較嚴重

咳......

如果互訴傷害 , 在對方比例肇比較重的情形下 , 不知贏面有沒有比較大
這跟我兩年前發生的車禍好像阿

我的情形跟你一麼一樣

一樣的T字路口

一樣的行車路線

不過是我的鎖骨斷掉

對方只有小擦傷而已

事故初步分析我的欄位是空白的

所以我沒有責任

可能是當初做筆錄時警察有問我看到對方車轉彎時我如何反應

我回答說我馬上煞車

所以沒有寫出你那條"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事"

感謝SOULHEAD大大的分析
警察也有問我狀況,我也是回答我也煞車了,只是遺憾還是來不及
聽說北部比較重視路權,而且是絕對路權
路權若是我的,就不會是她的;反之,亦然
不過,我是在高雄縣發生事故的,我也不能說那位警察如何如何
畢竟,他也不是現場目擊者
我覺得...你遇到還不錯的人耶...才要你賠15萬...

之前我一個老師也是...對方還沒啥事...結果對方開口就是80萬...最後成交價是50幾萬...

而且判下來你也並非無肇事責任...告上去一定過失傷害...

我老師在調委會...就帶了律師...

不過他有不能留案底的壓力...因為告上去一定不用賠到那麼多...但不一定會贏(律師說輸的可能性不小)...

過失傷害一成立就...所以...
這案子到了法院若真判我有過失,以後大家不用上班了,整天騎機車在路口等雙B車就好了
godspeed1812 wrote:
這案子到了法院若真判我有過失,以後大家不用上班了,整天騎機車在路口等雙B車就好了

15萬 , 就是看上過失傷害可能判半年且可易科罰金 , 好像就大約十多萬的樣子

不過你也有受傷 , 那就來個以刑逼刑 , 這樣雖然可能兩敗俱傷.........
godspeed1812 wrote:
今年1月中旬某一天的...(恕刪)


她已侵犯你的路權(轉彎車因讓直行車先行),所以你比較有勝算。~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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