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在龍潭被一台酒駕的流氓從後方追撞,當時有報警作筆錄並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乘客輕傷),後來過了五天對方開了一台TIIDA載著女友來找我和解,我向他要求賠償金十萬(修車報價八萬+拖吊七千+醫藥費+交通費),對方跟我講一些有的沒的(剛做完牢出來,還被提報流氓)説他拿不出這麼多,頂多賠各六七萬而且還要分期,因為他沒工作每個月只能還個五六千,我是覺得對方不是拿不出來只是想賴帳,不知該用什麼方法才能拿到賠償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