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開車也有一陣子了,自認還算是安分守己的用路人,
但是常常遇到小黃瞬間移動加上前後左右包夾的情形,
所以想請教各位的意見:
1) 計程車突然衝到你的前面(不管左前方或者右前方),假使發生擦撞,都是後車的責任比較大嗎?
2) 兩個車道被他們自己開闢出第三個車道,像是最外側跟最內側,假使在外側被更外側的車輛或者在內側被更內側的計程車擦撞,事故責任如何歸屬?
3) 最後,是今天PO文的導因,在上班途中要右轉某四線道,路況頗堵,我排在右轉到一半的靠內側車道,後來的計程車超過後方的遊覽車繞道我的左前側,然後前方交通紓解之後,計程車迅速進入內側車道,我跟上的時候親到他的右後方保桿,發生擦撞事件。在這樣的狀況下,我知道是我比較理虧,從他的後方給他撞上去,但是計程車先是自創車道從內側包抄,然後迅速卡在你的前面,這個過程是否失當,有沒有法律上我站得住腳的地方,還是只能說,因為他們橫衝直撞技術又好,我親到他後面就是我吃虧倒楣?
後續處理狀況是,我們叫了警察來處理,有兩個選擇,一是私下和解,二是送調解,後來覺得不是大車禍,走(2)的話有點小題大作,就賠點小錢花錢消災,事情就此落幕。
想藉此機會了解一下這類事故的處理跟責任歸屬,先謝謝大家了....
一頭河馬 wrote:
計程車迅速進入內側車道,我跟上的時候親到他的右後方保桿,發生擦撞事件。在這樣的狀況下,我知道是我比較理虧,從他的後方給他撞上去,但是計程車先是自創車道從內側包抄,然後迅速卡在你的前面,這個過程是否失當,有沒有法律上我站得住腳的地方,還是只能說,因為他們橫衝直撞技術又好,我親到他後面就是我吃虧倒楣?
...(恕刪)
關於你提的兩點,都是在動態情況下發生的.但是往往都是糾紛發生後都是靜態了,誰也不承認自己錯,唯有行車紀錄器可以還你清白,裝一台紀錄器吧,有了影像佐證,至少責任可以降低,
你已經看到計程車進入到你內側車道了,也已經完成進入內側車道在你的前方,這時候不管他是不是違規插入你的前方,你都要減速跟他保持距離不能撞上他,一旦他完成變換在你前方,你再去撞到他,那你就有責任了,
如果他還沒變換完成就被你撞上,很明顯的看出來他未注意後方違規變換車道,就算他已經變換車道完成,但已經把你的安全距離縮短導致你來不及煞車而撞上他,如果有證據證明,那就不一定是你的責任了,這樣就是他的責任,並不是一定後方有責任,所以影像紀錄佐證,誰也賴不掉
1.闖紅燈的機車, 攔腰撞上駕駛座, 騎士飛了好幾公尺趴在地上一動也不動, 心想"完蛋了", 還好沒多久聽到他哀嚎
的聲音, 當時剛拿到駕照沒經驗, 在好心路人幫忙下只想著趕快扶上我的車送他到醫院. 事後自己修車的費用不說
, 還幫他付住院保證金, 牽機車到修車行.
2.要右轉巷子, 巷口一輛在紅線剛讓乘客下完車的小黃突然起步撞上我車子右後門, 旁邊一位像是正在抓十字路口違
規轉彎車輛的警察目睹這一切. 我下車後理直氣壯先指責小黃的不對, 才說不到幾句, 小黃司機馬上劈哩啪啦一整串
. 一旁的警察走到我旁邊, 意思要我息事寧人, 再爭是浪費時間. 當時社會菜鳥的我, 想說警察怎也不分青紅皂白.
算了, 警察都這麼 說了, 自認倒楣回廠鈑個門片. (警察目睹的證據)
3.經過巷口被未減速的小黃攔腰撞上, 這次大條了, 駕駛座門到左後葉子板全凹, 我的頭還撞上駕駛座門玻璃. 有點
經驗, 這次學聰明, 打電話給在附近當議員助理的同學, 再打電話報警, 警察來拍了照劃了線量了相關距離做了記
錄送裁決所, 這個小黃司機也沒多言. 裁決結果下來, 領了裁決書, 帶了修車估價單到小黃車行要修車費. 沒想到車
行老闆不承認有這回事, 當時年輕氣盛具理力爭, 吵到隔壁店家和檳榔西施都跑來勸架, 檳榔西施拉著我走出車行
, 小聲告訴我"沒效, 拿不到的, 車修好了就好了". (裁決結果的證據)
4.類似版大形容的狀況, 直行經過十字路口, 一輛要左轉的小黃方向燈也不打直接從我右側的車道切到左線待轉車道
, 我閃避不及, 左葉子板擦撞到他右後保險桿, 心想跟小黃有仇啊, 怎又是小黃. 這次學乖了, 下車好言好語, 再看
到他車上有乘客, 靈機一動, 拿了張包包裡我也不太認識的人的名片給小黃司機, 跟他說我很趕時間, 拜託他晚點
再跟我聯絡. 再次自認倒楣, 趕快落跑(不要學).
剛退伍時, 工作需要分期買了中古車, 但因為

後來才了解全險的好處和保障
裝車行記錄器
有了責任歸屬的證據
遇到小黃有皮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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