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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生連環車禍, 不知該向誰要求理賠


車禍發生於春節假期, 我從岡山要回台南,於省道某路段紅綠燈前,當時我們前面車輛皆已停下等候紅燈(我是第三輛), 突然從後方車撞了我一下, 我及時煞住並沒有撞到前面車, 但過沒幾秒後方車又撞第二次,這次我未能煞住而往前方推撞到第二輛, 第二輛也因此撞上第一輛. 下車察看, 一共有6輛車的連環推撞, 現場位置為第1/2/3輛撞在一起, 隔一段距離(10.4公尺)為第四輛, 再隔一段距離(5.7公尺)為第五輛, 再隔1.3公尺為第六輛. 還好人員皆無受傷, 但車損狀況則以第二輛前/後, 和我(第三輛)前面為最嚴重.

立即報案後, 警方即來維持交通, 酒測, 現場測量/照相, 並指示各車前去派出所分別製作筆錄.

我的車(1997出廠)經過保養廠估價維修要8萬多元, 如今已申請出來"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責為第六輛及第五輛車主"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至肇事".

依照初判表, 我找第五車車主和保險公司(泰安), 但泰安不願理賠, 表示還要申請鑑定 (因為他覺得從現場車距位置及車損狀況, 應該是我先撞第二車後, 後面才發生四五六車的推撞, 即123車為一group, 456車為一group), 聽說鑑定可能還要等2個月才會有結果了.

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1)是否有人有發生過類似的車禍事件,或車禍鑑定專家, 或保險專家們, 我該如何處理後續理賠事宜?

(2)聽說即使保險公司願意理賠, 也只依照殘值或主張零件折舊, 至今我的車一直不敢請保養場先維修, 我是否可以要求依照民法第213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加害人回復原狀物?(也就是我不過問哪裡維修, 是否用原廠零件, 是否為新的零件等,只要求恢復原狀物之該有性能)

(3)我有詢問過調解委員會, 但承辦人員居然直接告訴我這種case調解不會成功, 真的嗎?

(4)若我要提出民事告訴的話, 該如何進行呢?

為了這件事, 這一個月來日常生活與工作皆發生極大不便, 甚至常常失眠, 期待各位大大能多多提供意見, 實感激不盡!!!




2010-03-18 6: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理賠
97年早該報廢了
已經13年的車不要開了
可以查追撞,推撞這幾個關鍵字
原則上如果你是停下來被撞,那麼照理來說那保險公司跟調解委員會說的都是唬爛!!
因為你是有按照交通法則在走的,那它們是憑哪一條法則告訴你的呢?
除非您也有造成肇事的原因之一,否則就算保險公司不賠的話...
你也是可以跟當事人索賠的
你好,我發生過三台車的事故,我就是第二輛,狀況類似,第三台撞我,我才撞第一台,
其中第一輛車還請司法黃牛,要洗我的錢(人沒怎樣,要我18萬),還沒調解前,就先告我"過失傷害",所以進入司法程序,
就不用調解了,這case搞了一年多,
最後我全身而退,
感覺保險公司都是推來推去,一定看到鑑定再說,一開始也是說我先撞到第二台,才導致第三台追撞等等..
像這種那麼多台車的狀況..調解不容易成功,容易各說各話...
重點在法院的說話及態度很重要,上網收集一下案例及專業術語...推撞...追撞..等等

提議....送鑑定越快越好..不要進司法程序,因為一次次開庭..都拖很久...謝謝..
P11188 wrote:
泰安不願理賠, 表示還要申請鑑定 (因為他覺得從現場車距位置及車損狀況, 應該是我先撞第二車後, 後面才發生四五六車的推撞,,...(恕刪)


這時候行車紀錄器又派上用場了,是最好的佐證,保險公司想怎麼賴也賴不掉

某些保險公司遇到車禍理賠時,很難申請,理由藉口一堆,就是要承保人知難而退,不願理賠這一筆就對啦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這是交通隊的吧,你們沒有送裁決,所以保險公司不服囉,看來這家保險公司真的很毛喔,他自己問他的事主就知道結果了,還想來凹你們,
聯合第一二台,一起去向他們要求賠償,不賠的話再走裁決程序了
車禍理賠以恢復原樣貌為準,申請裁決下應該也是100%第五車的責任,這時就不要心軟,堅持要他賠8萬元,或是用原廠標準去維修,修好再依那個價錢去要求賠償,或是到他們的維修場,做到滿意再簽和解,如果真的太龜毛,就到網路來幫他放送,網路力量無限大
不用調解啦,先跟第五台車主施壓,直接向第五台車主索賠,車禍是你跟他的事,他的保險公司是跟他的事,你跟他求償後,他再去跟他保險公司處理就好,表明保險公司故意拖延,這樣造成你極大不便,再這樣的話,這期間的交通費用也要索賠,就不關保險公司的事了喔,當然可能是拿不到交通補貼啦,反正你盧第五台車主,讓他去跟保險公司施壓,告的時候告車主,千萬不要告保險公司,是你跟車主的事,他的保險公司是跟他的事,
musicboy1679 wrote:
你好,我發生過三台車...(恕刪)


我也遇過三台車的狀況
1,2台停紅燈(已停住),第3台打瞌睡直接撞上來
2再去撞1車(我就是那個倒楣的2,大年初二剛從老婆娘家回來,唉!)
這時就看警察筆錄是記載「追撞」、「推撞」
我的狀況還好,3車車主直接告訴警察他睡著了
警察也在筆錄上記載「推撞」
所以一切肇事責任都在3車
他要修好前面的1,2車

大大的情況比較複雜,因為要證明5車的推撞再加上第6車的二次推撞
其實保險公司的說法很盧,只要第4車的車主正確敘述,根本不要管他怎樣
讓委員會鑑定吧
要花時間的,不過開版大大你也沒辦法,只有等了
說真的,人沒事就好啦,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
如果人有事,您會比現在還要更擔心的
當作是過個運,可以避開更大的禍
我的友人之前也是下交流道一次撞三台,也是一次陪三台!!
kang19780315 wrote:
可以查追撞,推撞這幾...(恕刪)

追撞、推撞確實是關鍵字,
現場有無監視器? 建議樓主儘快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另車禍筆錄如樓主所言已載入"123車為一group, 456車為一group"?
如是--我猜很難贏;如果是保險公司所言-千萬不要被他唬爛!
首先請先確認警察在事故上開的是"追撞"還是"推撞",追撞是指雙方都在行進間,你的狀況比較像推撞, 追撞的話,會變成你也需負責任,推撞的話則由後方車輛負全責
一定要講推撞

如果是追撞就對樓主非常的不利

不過是推撞的話

樓主就不需要理前面車子理賠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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