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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在高速公路沒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被開單?

事情是這樣的

過年小弟下南部玩時速103KM沒有超速

但是被開了一張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罰金3張小朋友

上面寫著103KM要距離前一台車51.5公尺

那我不就要離大概10台BMW730

過年車就多了還要離10台BMW730的距離

政府缺錢缺成這樣?

我知道這一定沒辦法申訴

規定就是車速多少就是要距離車速的一半

60KM/H 最小距離就是要30公尺
70KM/H 最小距離就是要35公尺
80KM/H 最小距離就是要40公尺
90KM/H 最小距離就是要45公尺
100KM/H 最小距離就是要50公尺

這到底是誰規定的阿

我抱怨一下而已
2010-03-07 11:53 發佈

很好奇警察是怎麼測量距離的.

如果剛好別的車道超車到你前面.被拍到不是很雖小.
oneman8713 wrote:
很好奇警察是怎麼測量...(恕刪)


我老豆被拍過一張

應該是那種放在陸橋上的攝影機

然後高速公路只要有"橋"的下面通常會有畫橫線,就是車距參考線

而且還知道你當時車速,所以塞車不會被舉發

這應該是全部都錄下來然後警察再看錄影帶

有...我爸同一個地方被拍了兩次

只要看到上方有路或橋要小心..另外就是地上有劃白色虛線要注意

虛線與虛線間應該是十公尺

我也被開過, 覺得一整各莫名其妙. 因為感覺是前車突然變換車道, 所以我後車變成跟車很近.
反正有畫網格的路段, 都很危險啦. 但我真的覺得, 這種開單的方式, 是很有問題的. 不知可以跟誰反映
斗南路段???

車多還可以忍受...
前方車慢速並排就很...
往往未保持安全車距都是這樣被打到的

警方取締的路段..陸橋前後(有些只有後方)地上有劃兩條虛線(50M)..
據此可以算出前後車距離..再加上測速儀器...

此外..警方也會同時錄影...如有車輛變換車道導致安全距離不足的疑慮...
可以申訴..警方會調出畫面...有沒有用..就很難說了
我也被拍了一張~
在新市收費站附近
所以經過陸橋請小心
尤其地上有畫線的~好貴啦
這樣的話 我快到陸橋時 踩煞車 拉出和前車的距離
那後面的就給我自己小心一點

然後後面的後面那輛車 就更危險了
那後面的第三輛車 鐵定中槍

唉 車 好難開....

好像也不能說這樣取締有問題
保持安全距離 是應該的

只是 現在很多人 都把前車的煞車距離 加入自己的安全距離當中

No E-tag
這是道安規則規定的

我有朋友也被開過一張

再行交有高架橋的部分

仔細看地上,會發現有橫的虛線,然後旁邊會有距離牌大概每10公尺一隻

這時就可以測跟對方的距離了

國道警方大概都會在高架橋上偷拍

不過看到這種線發覺距離太近的話

我都是先打方向燈切到旁邊的車道

這樣即使在近也不關我的事了

不過前提是你旁邊車道必須沒有車
punk131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過年小弟...(恕刪)

有什麼好抱怨的?

考駕照的時後不都讀過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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