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開車南下屏東市或回台北市一路遇到佔據內線的龜車至少兩三百輛龜成路隊長至少二三十輛對這些阻礙國道正常車流的駕駛人大家好像莫可奈何雖然曾目睹國道警察取締但漏網之魚太多為了維護大多用路人的權益建議除了開單告發外龜車一律須至監理單位檢查其速度錶指示是否正確反正能在內線龜行者時間多的是
grasscat wrote:不管法規再怎麼...(恕刪) TVBS新聞裡面這一段: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前看到60至110公里的速限標誌牌,減速到98公里行駛,還被開單指為龜速車,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張龜速罰單開罰 6千元,陳先生氣得向立委陳情。陳情駕駛人陳先生:「今天高速公路的速限是,60到1百公里之間,雖然內車道是超車道,但是我的速度,有1百公里左右,這麼不公平。」===============================這是不是真的是駕駛人不懂,被開單活該啦記者沒寫清楚收費站前幾公里,在快到收費站的時候,會有最高限速幾公里的牌子,沒記錯的話應該兩公里或是一公里開始 90第二個是70,進到收費匣是50,(有錯請更正)所以這位陳先生還看到60-100的牌子,表示並還沒進入到收費站範圍,被開單是活該的,有人在進入收費站限速範圍內超速被開單的嗎?(ETC跟通過收費亭時例外)我幾乎都超速,也沒被開超速過,因為當我時速110的時候,看到限速90放掉油門,除非是踩煞車,否則滑行短短幾公尺距離不可能降到70,而收費站前應該不會出現60-100的牌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