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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和解~對方獅子大開口!!

小弟在十一月一號在
彰化北斗老街上的一條沒有紅緑燈的十字路口出了車禍
我駕車直行和一台由我左方往右方的機車相撞
相撞點在路口正中間
機車上是一個阿媽載孫子
事發後我立刻下車察看並且報警和請救護車來
阿媽受傷部位於手腕遠端骨折
小朋友就單純皮肉傷
小弟除了強制險以外也加保了第三責任意外險
當天我也立即和保險公司連絡
我也告知了家屬就醫以有健保的醫療院所並且保留就醫收據
以便日後理賠
而阿媽開刀時我也包了一萬元的紅包
而阿媽在1 月初即回到工廠工作

由路權和肇責來看~
由於對方是由我的左方往右方行駛
而我是直行車
責任我佔三成~對方佔七成
在過年前的第一次調解~我人未到場由保險公司出面
對方開口要三十萬~(不包含醫藥費,此筆由強制險支出)
保險公司以責任來判定只能出三成
也就是9萬.....
双方不歡而散
對方要求賠二個月的薪資還有年終以及機車修理費用
一個五六十歲的在冬粉工廠當作業員的阿媽
一個月頂多兩萬吧~
但是對方卻要求要30萬.....
這個星期五要開第二次調解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告訴 我該如何應對~拜託了~~
2010-02-22 12: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獅子 對方
上法院吧!這種人就是太貪心..且怕壞人..
先問看看阿媽有沒有駕照吧
這個年紀應該是沒有駕照的
有個疑問 對方責任7成 如果您要對方陪您呢? 雖然我知道您不會這樣做啦

假設他要三十萬 你負3成責任 保險公司陪這3成 這滿合理的啊

是否要由肇事責任的部份跟他解釋清楚

如果對方沒失業的話 不用同情他
請律師上法院不要怕這種人...給他一次死購購...以為台灣他在管的喔
我是怕他以刑逼民啊~
我是開車但是對方有受傷
我也有三成責任~
也就是如果對方上法院告我過失傷害
因為骨折是重傷所以是成立的~
就差在判決輕重

ricky8 wrote:
先問看看阿媽有沒有駕...(恕刪)


說的好

誠意一定要按實拿出來

想凹的話

門都沒有
又是一個被歐巴桑表到的案例...,以後裝個行車記錄吧
責任你佔3成被要求30萬,那你跟對方求償70萬好了,一來一往還賺40萬
你有包紅包已經不錯了,不要被軟土深堀
上法院應該是對你有利
如果是我,聽到這種金額後,就完全不會再理他
事後他要連絡我或幹嗎,完全相應不理
相應不理 → 沒罪
反正已經有試圖跟他和解,而且也有去醫院探視
(你滿大方的,包一萬元)

要告就讓他去告
若他告上法院,就上個法院,出個2~3次庭
要是法官判需理賠多少錢,交由保險公司負責

之前我姐有遇過類似情況,對方也是骨折
她更狠,連保那家保險公司及保什麼險,都不跟對方講
調解也只去1~2次,上法院後,最後由保險公司賠4萬元

記得上法院,要跟法官講,對方要你賠他30萬元~~

jiern wrote:
如果是我,聽到這種金...(恕刪)

請問一下大大~
家姐是否有被判過失傷害罪嗎??
我有上網查一下資料
過失傷害是有機會上訴成無罪的

我也覺得三十萬真的太誇張了......
我是有跟對方說我有保意外險
對方可能就想從保險公司身上撈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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