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小弟每天必使用的道路,常看到內側車道會有慢速車佔用,遇到前方這種車,小弟一定會閃大燈並按喇叭提醒,如果前車沒讓道,小弟才會改走別的車道。但是小弟看到的多數人遇到這類路隊長的駕駛,都是直接選擇變換車道,並沒有閃燈或按喇叭提醒,所以這類駕駛都不知自己的行為有錯,因為沒有人告知他,他的速度過慢,或是行為不對。所以他們就依然我行我素的擋路下去。
以前我都會閃大燈示意, 但80%的機會都會遇到龜速強占車道的駕駛 現在已經放棄了, 我已將外車車道都做超車道使用...還希望政府多多宣導這個交通規定, 不然就改成大型車輛與低速小型車共同行駛內側車道好了...
在台灣開車不要想什麼超車不超車道.讓不讓車道的事檔到了.切換車道超就是了堅持超車道的規則只會讓自己滿肚子氣而已!乖乖外車道超車.保持開車愉快的心情比較好!自己不要去檔道就好.別人當不當路隊長隨他去吧!無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