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下左岸軍團前輩的格式
紅單單號:
舉發單位: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違規日期: 2009年11月26日 (2010年1月底收到罰單)
違規地點: 台一線394.4k 高屏大橋屏東端南向
違規事由: 限速70km/h,經測時速82km/h,超速12km/h
違規仿牌車輛形式: 街跑車
違規仿牌車輛顏色: 黑(黃)
違規仿牌車輛特徵: XR-1200左側並無排氣管,與照片不符
違規仿牌車車號: LL-17
原車車號: LL-17
原車車種: 哈雷 XR-1200
原車所屬區域or活動區域: 台中
後續處裡: 已申訴中,到警局報案被告知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