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下
今天收到一張600元罰單
違規事實:停車時間不依規定
違反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
事情經過:上星期在那邊停車去辦點事情
停了大概一小時多~要回去時就收到一張逕行舉發的標示聯
結果600元罰單今天寄來
想請問為什麼那條路要限制停車時間呢?
小弟我停得不是貨車卸貨區~不是藍線~
不過停車格旁邊是有那個停車計時器我沒有用~可是我平時看別人也沒有用
她拍的照片是一張是我得車子停在格子裡~一張是那個停車計時器(可是那個計時器顯示----)
請問這樣可以當證據嗎?就時間的話
希望大家幫小弟解答一下疑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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