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works!鄰居就是這樣, 停完車就拔牌, cop耐他無何.........好像是因為沒牌車會先以廢汽車處理, 那就需要環保來貼紙公告, 過了XX天後才能拖吊.....haha, 上有政策[拖吊] 下有對策[拆牌]. TW人真smart........axlhsu wrote:你敢試試看嗎?拆車牌...(恕刪)
只是要不要辦的問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可沒有限定一定要行駛中喔停在路邊沒有掛牌就可以告發了之後牌照可是會被吊銷(要重新驗車領牌)要貪這種便宜,小心不要被警察盯上了
民視新聞報導我剛好轉台的時候有看到,應該就是樓主所說的事情。不過新聞中的車牌看起蠻新的,真的有可能是因為換牌的關係,但也有可能是有人鑽法律漏洞~不過依我自己的觀察,不掛車牌就在路上跑的車子,越來越多了!
wieter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可沒有限定一定要行駛中喔停在路邊沒有掛牌就可以告發了) 你確定
wieter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恕刪) 這還是要處罰汽車所有人啊...沒有車牌..他怎麼找汽車所有人...說真的...如果相關單位再告訴我"無法可罰"的話...我準備把我的牌照改快拆...開到哪停到哪...停車都拆牌...不能拖不能罰....是沒有政府了嗎???把我們這些守法的都當白痴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