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天在店家門口買早餐時,臨停在店門口,下去買早餐。
然後小弟卻被收費員開了一張繳費單,小弟的車子是停在黃線上,並沒有停車格子阿!!!

二分鐘,就要付二十元的停車費。
請問小弟我該如何處置?
也許繳20元不是什麼,但小弟只求個理字。
今天如果停在格子內,即使二分鐘,小弟也認了,
但現在是停在黃線上,如果政府開錯單
大家怕麻煩就去繳這20元,那政府會多很多稅收…。

小弟打算去收費局問看看如何。
請問有大大遇過這樣嗎?
都如何處置呢?
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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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收到申訴的回覆文件,想不到意外讓我驚喜一下。
以為會申訴不成功的,順便寄個違停的罰單給我,

沒想到政府竟然請委外的廠商自已吸收繳費單。
結果令人滿意。
本來相片都弄好,來個長期抗戰的準備...。
也許算是給小市民一個公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