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昨天早上(1/24)在中和喜來登門口處, 我的車子被開白色BMW X5的周小姐(3339-XX) (XX這兩個英文字母是某間國際電腦公司的簡稱, 有興趣的人自己猜吧) 違規停車檔到出不去, 車子就直接停在中正路上面+紅線. 我出去請他移車,但她死不移車, 說他在等人, (原來等人就可以違規停車+檔住其他人的路)! 我們最後氣不過拿出數位相機拍他, 想說這種人拋照舉發算了, 但是X5周小姐和我們吵起來就算了, 還說她有錢不怕被我們拍, 不怕罰 (他當時的話就是"我就是有錢不怕你罰..怎麼樣阿"可能我們只是開著國產camry吧..他比較看不起我們吧), ...當我們要離開的時後, 她居然要開車衝撞我們

我女友坐在副駕駛座,差一點點就"歪歪"了加上我們車上還有兩個老人家, 打了電話叫110來,結果請警察杯杯居然要我們息事寧人!! 是因為沒真的撞到人,沒見血所以OK嗎? 我整個抓狂氣不過!!有錢人就可以亂停車+撞人+恐赫嗎? 這位周小姐還說"恨不得殺了我"... 很好,我們都有照相跟錄影!有錢人一樣要受到法律制裁! 理論到要親眼看到警察開罰單我才走! 不過我們的警察真的是來保護壞人的..讓我無言
有沒有記者朋友想去訪問這位周小姐一下, 問問他原來有錢人的態度是這樣的歐!
(不好意思, 因為第一張圖片是我女友後製的..有些字打錯了...他誤會以為我們是要上橋的..現在修改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