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4/128/1zc2e.html
大型重型機車分成懸掛紅牌的重型機車,以及懸掛黃牌的重型機車,這樣的分法,可能許多民眾至今還不知道。
尤其,大型重型機車何以以五百五十CC劃分成屬於紅牌(五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以及屬於黃牌(五百五十CC以下、二百五十CC以上)的重型機車?又何以目前紅牌重型機車可以行駛快速道路,黃牌重型機車不可以?當初劃分的著眼點在哪裡?包括交通部官員與警政署官員都表示他們並不清楚。
警政署交通組專員劉振安表示,當初交通部如何來做出劃分,他並不清楚;現在快速道路限速,最快速限是不能超過九十公里,這對於二百五十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行車速度與穩定性來說,並不是太大問題。然而,不管如何,任何政策要做成決定,總是要有一些可以說服外界的理由。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林福山說明,原本交通部在試辦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時,並沒有區分紅牌與黃牌,只是後來法律明文規定之後,交通部就得依法辦理。他說,依據道安規則,上述兩類都屬於大型重型機車,只是經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增修,把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不過,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說明,當初王幸男在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時,是在警政署官員說服之下,同意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可以先行駛快速道路,然後兩年之後再來評估是否可以行使國道。
王幸男國會辦公室表示,立委推動法案一般會先與部會官員溝通,王幸男原本也沒有做這樣劃分,可是由於考量重型機車禁止進口二、三十年,而且,國內一般汽車也沒有與重型機車在高速公路互動的經驗,所以,希望能以比較溫和,也就是採取漸進的方式來推動,也因此,最後接受警政署官員的建議,以五百五十CC劃分紅牌、黃牌兩車種。
三個單位都說不是他們訂的... 那是誰訂的... 鬼訂的嗎??
機車分成5色牌根本沒實質意義... 不知道自己把管理複雜化在搞什麼鬼....
另一則新聞部分內容...
"交通部應該在開放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兩年之後,探討是否應該循序漸進開放五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行駛國道路權,二百五十CC以上、五百五十CC以下大型重型機車開放行駛快速道路的路權。"
看來真的是穩分家了... 限速差20km/h,排氣量需要差那麼多....卻又說不出限制的理由為何... 官呀~
相關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4/128/1zc2c.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4/128/1zc2d.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4/128/1zc2f.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24/128/1zc2h.html
這招無效了啦
兩年前開放快速道路你們也用這招
兩年之後目前快速道路才幾起重車死亡車禍?
你可以去找看看快速道路上有幾位重車騎士死亡(某一篇討論有說到才兩起)
接著你要不要算算汽車死亡車禍有沒有超過10人UP
(數字我隨口亂掰,汽車死多少干我屁事,但是只說10人絕對是保守估計)
車禍死亡率絕對超過5倍
哪汽車是不是都要滾下高快速道路
小熊啦 wrote:
開放紅牌重車上快速道路後~
相信大家也常常發現~
騎士有好有壞~
但是~
看到負面的佔大多數~
1: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2:看到車縫就亂鑽
3:違規超速
4:.....
很多很多~
小弟並不是在說所有重機都是這樣~
只是~
這是台灣人的駕駛道德觀~
今天能上高速公路~
都是鐵包肉的汽車~
哪天讓重機能上高速公路~
變成肉包鐵跟鐵包肉的道路爭奪戰~
萬一發生事故~
所破壞的卻是兩個家庭~
騎重機不是受傷就是身亡~
開車的如果可能沒有違規~
但卻要負上某某罪名~
還要用畢生的積蓄來賠償人家~
請問~這責任老百姓應該負擔不起吧~
至於黃牌跟紅牌的區別根本沒有意義~
倒不如限制重車騎士的"安全裝備"還比較好~
不是嗎???
有個幾十萬買重車
多花個1~5萬買安全服裝應該也不成問題~
小弟曾經看過最扯的是~
騎紅牌仿賽車帶著西瓜皮形式的安全帽~
又穿短褲短袖~
唉~~~命~應該沒那麼不值錢吧~(恕刪)
小熊啦 wrote:
開放紅牌重車上快速道...(恕刪)
開放紅牌重車上快速道路後~
相信大家也常常發現~
騎士有好有壞~
但是~
看到負面的佔大多數~
1: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2:看到車縫就亂鑽
3:違規超速
4:.....
很多很多~
小弟並不是在說所有重機都是這樣~
只是~
這是台灣人的駕駛道德觀~
交通是受管制的...
駕照也不是與天俱來.. 是考核認證來的....
有規可循則不該論道德...
即使這情況是存在的,
該去糾正的是違反規定的人而不是通盤一概禁止
因為重車是車種.. 而不是族群也不是團體更不是法人... 之間也沒犯意的連絡,行為之分擔,所以也不是共謀... 因此都只能算是個人行為.
今天能上高速公路~
都是鐵包肉的汽車~
哪天讓重機能上高速公路~
變成肉包鐵跟鐵包肉的道路爭奪戰~
不管誰包誰... 這都是相對安全性...而已...
而且高安全性只是降低風險性... 所以沒人在論結果... 而是都要避免發生...
因為即使雙方都是高安全性的... 結果也不見的輕微...
像是黛安娜王妃的s600座車....
萬一發生事故~
萬一.. 很多人都知道萬一... 這就是預見可能性...
所破壞的卻是兩個家庭~
騎重機不是受傷就是身亡~
開車的如果可能沒有違規~
但卻要負上某某罪名~
起訴=/=判決
還要用畢生的積蓄來賠償人家~
請問~這責任老百姓應該負擔不起吧~
沒責不會沒事就要負擔賠償和刑責...
當然真的有些神奇的判決啦... @@
至於黃牌跟紅牌的區別根本沒有意義~
倒不如限制重車騎士的"安全裝備"還比較好~
不是嗎???
裝備只是降低風險... 而不是避免風險....
所以我也對把安全帽成為重點取締感到莫名奇妙...
明明有更重要的取締項目.. 卻把這事後降低風險的作為拿來前面...
公路交通是用種種的管制作為來預防...
尤其看交通安全規則,都是先規定好車與車之間該做的互動行為來避免碰撞事故...
再來就是駕照的考驗來證明是合格的駕駛...
接著就是執法人員來取締違規的駕駛人....
畢竟... 誰都無法預估出事故後的程度... 所以一開始事故就不發生,不就沒事了...
但又和一開始不上高速公路不就不會發生又不同... 高速公路只是道路層級之一,和我上述說的駕駛互動行為不同.
有個幾十萬買重車
多花個1~5萬買安全服裝應該也不成問題~
花個幾十萬買四輪...
花個幾萬裝個防滾籠也應該不成問題吧...
小弟曾經看過最扯的是~
騎紅牌仿賽車帶著西瓜皮形式的安全帽~
又穿短褲短袖~
唉~~~命~應該沒那麼不值錢吧~
不用把自己的主觀想法拿來套用在他人的使用行為.... 它只是在公路騎乘車輛...不是賽車場...
他穿這樣... 不發生事故也不會怎樣...
再者... 自己也都有遇見可能性... 他想這樣穿也是他自己需承擔...
沒有要戰你...
只是一些觀念的溝通....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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