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公德心又有判斷力當然是變換車道了.別人哪有我這種可辣死---大部分都嘛是亂鑽.該說是可以變換車道的地方,在適當的距離便要打方向燈.然後以不影響別人下換成另一車道-------為之變換車道.這是理論.版大頭貼中抓著藍紋章魚的手,是自己的嗎?
完全不顧其他車輛的安危,任意在車陣間穿梭,就叫做「鑽車縫」。 Ex 摩托車在行進中、或是靜止的車陣中,一下子鑽左邊,被擋住了就換右邊,這就叫做鑽車縫,毫無駕駛道德可言,這是台灣交通最悲哀的一點先打方向燈,再查看後照鏡,確認目標車道的後車與自己的距離後,在保持安全距離的前提下切入,這才叫做「變換車道」
簡單來分好了.......不分交通工具來說的話變換車道的駕駛 通常會 抓好安全距離 .....而且會事先打方向燈..... 這個OK 我可以接受鑽車縫的駕駛...通常像在拍電影 硬擠 硬塞....超速....而且部分不會打方向燈.....這個希望妳別遲到七天..或是自己遲到七天就算了別害到其他人...以上是個人意見 不對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