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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行舉發違規停車,開故障燈有機會申訴成功嗎?

必須先承認自己的確是有違規停車
心想買個小東西不用5分鐘就出來了
打故障燈,停在公車停車格上
結帳前一望,車窗已經被夾了一張白紙...
旁邊的保全冷冷的說:還有人在車上也被開的!

想問一下違規停車
不是應該要在車旁等幾分鐘確認車主沒回來才能開嗎? (還是那是拖吊? )
另外逕行舉發也可以無視故障燈嗎?
下次是不是把引擎蓋也打開,後面放三角錐才萬無一失? = =


對不起,我不是想規避這900塊的罰緩
只是臺北市可以停車的區域不斷的減少
取而代之的都是紅黃線
那些開單的交通助理員又超卒仔
開了單就不知道溜哪去了
感覺政府種田賺狠大
奇蒙子不爽,發此文發洩一下


900塊我想還是會去繳的...畢竟申訴曠日費時
非我這上班族所能承受...


僅以此文提醒各位駕駛...


2010-01-04 16: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會 故障燈
紅線:不管車子有無人,發動否,不可停車
黃線:可暫停,但人要在車上.
公車停車格邊一定是紅線相伴

紅線:開故障燈或放三角錐一樣不能停,申訴也不會過.

黃線:可暫停,但人得要在車上,人沒在車上,申訴一樣不會過.
這沒辦法申訴,申訴多半是要自己舉證,即使今天你真的因車輛故障而違停被"誤開"單,也要自己提出證據(如照片,連絡拖車的紀錄等)。何況你今天佔停的點是特殊區域:公車專用停靠處 (我曾經暫停殘障專用車位,也是五分不到馬上被開,但這很合情合理)。打故障燈不代表就能把違停的行為合理化 ; 在違停的情況下打故障燈,只不過是提醒後方來車別撞上而已。之前版上才有位朋友說過一句話: 在台灣,大家都把紅線當黃線來停車,黃線當沒劃線來停車。

舉個例子,如果今天整排車輛佔用公車停靠處停車,迫使公車只能在外側第二車道停靠,無數台機車因此繞行禁行機車道避開停靠公車,而被拍照受罰。那請問這n台機車的罰款,要誰來繳呢? 這情況,請在上下班尖峰期來台北市復興北路瞧一下便知所以然。(我就這樣被拍過)

台灣的交通環境和停車空間,對駕駛和騎士是真的很苛刻。但如果不是因為外在因素而造成的違規而受罰,還是乖乖付錢比較好。
其實就算真的車子故障好了..如果沒放故障標誌

警察來理論上也要先開一張阻礙交通..說不定比違規停車還貴

就跟事故發生一樣

雖然警察不一定會開

但有時沒有好好檢查車輛就該付出一點代價..當然有時是真的很倒霉就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9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
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
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horse456 wrote:
必須先承認自己的確是...(恕刪)


所以你開故障燈的用意是?
喔,你說得對。
horse456 wrote:
另外逕行舉發也可以無視故障燈嗎?

開了故障燈就可以無視法規隨便停嗎?
巧克力終結者 wrote:
所以你開故障燈的...(恕刪)


是欲蓋彌彰嗎

可能不是車子故障

是某部分故障

豬頭剋星 wrote:
開了故障燈就可以無...(恕刪)


路上還漫多人這樣幹的說

買小東西

為何不回家停好車在出門呢
horse456 wrote:
必須先承認自己的確是...(恕刪)

直接繳吧

騎機車送個文件一樣開單

台灣警察(交通助理員)就是要認真取締,交通才會順暢!



喔....你有違規,小心被罵的說取消路權之類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黃線停車3分鐘
紅線一秒也不行
公車停靠站重點取締項目之一
下次有人停在你家門口
或許你就會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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