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再上禮拜一(12/21)
事情經過是
晚上7:00
我騎車由環河北路右轉直行涼州街遇迪化街一段路口涼州街與迪化街路口實景
接近路口時,觀察右方路口有無車輛出入(單行道),確認無車輛時繼續直行時速約40KM
此時,左方有一車輛逆向行駛出來,我車急煞車後犁田當農夫,但與逆向車輛無碰撞!
逆向的女性車主騎台125吧!!
我騎CB400...



根據警察現場測量約車滑行5公尺,當晚有上救護車因腳韌帶拉傷無法站立...
筆錄時她也坦承逆向行駛~~
我的疑惑是~~
1.除了等交通隊鑑定外,我還能幹麻??
2.求償是依照"肇責"分配比例嗎??(那我很吃虧...)
3.有沒有可能發生,對方不賠,理由是自己跌倒,而警察開她張逆向行駛正所謂肇事歸肇事(無碰撞),違規歸違規(逆向)
誰能替我解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