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27下午03:30左右,我再桃園市正光街與廈門街十字路口等紅綠燈(我是往永安路方向) 拖(偷)車拖著復古馬曲從廈門街右轉正光街,由於過灣速度過快,我看著復古馬曲有點被甩出來的感覺 這時小馬曲脫鉤了掉了下來,司機踩煞車,復古馬曲的屁股就因此撞上拖車的屁股 我過去看後保桿掉一半也破了...我心想惡劣的扥(偷)車司機一定會打死不承認的!
上架前 下架後都要拍照比對的 沒有承認不承認的問題假如沒拍照 不管車主說什麼 都要認.....除非車主沒發現...為何要去預設說 因為1.拖車司機是惡質的 所以 2.他一定不會承認撞壞車子為什麼要用(偷)這個字呢?拖吊車司機......那只是他的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