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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騎機車都是賤民

擋我路撞飛你! 休旅車惡駕駛到案
新聞內容點進去自己看


其實這是昨天的新聞了
撞人的駕駛被抓到了
肯定是喝了酒打了針, 魔鬼隊沒這麼厲害.

啊,不是.
肯定是酒後開車才躲一天再投案.
原來機車都是賤民
檔到我就厚你細
厲害

每天都有開車的酒駕撞死人害的人家破人亡
這樣算不算開汽車的恥辱呢?
照版上的要求, 這樣是不是應該要取消路權啊??

2009-12-08 10: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賤民
所以我之前會發
有沒有在路上跟人家幹架過的經驗嘛..........

遇到這種你不下來扁他一頓粗飽
就被他撞了..........

又不是在拍電影!!休旅車駕駛真的以為只有他有路權、有生存的權力嗎??
只能說 歹年冬,多瘋子><""

自求多福才是真的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該說幸好不是發生在台北市嗎?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都已經明著說:禁止機車進入台北市!
stevelee1203 wrote:
擋我路撞飛你! 休旅...(恕刪)

個案啦、個案啦。
重機..........每台都超速啦。
小羊..........每台都亂鑽啦。
怎麼回事啊??
這一篇怎麼這麼平靜啊?
我連錯網站了嗎??
正義魔人都上哪去了??
正魔敢來嗎?????????

來了不就是般石頭砸自己的腳~~~~~~~~

又是記者標題亂下!

明明是開車的~人~有問題!跟騎車;開車有相關嗎?這種人不開車,騎機車就不會鬧事?

就是一台廂型車,可以寫休旅車(看不懂的車都是休旅車),還有新聞寫轎車,又是一次不求甚解的記者說的?

也不懂為何是個不知自重的人犯錯;撞到人-->變成騎機車都是濺民有何關聯?頂多也是那個犯人自己的心態不正常的這樣認為,我不認為騎機車就是濺民。

不管怎樣,每個人都有機會開車;騎車;走路或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都需要尊重。

當然我認同要譴責犯錯的人!

但是其他過度的反應..不太需要吧!

RMFISH2 wrote:
怎麼回事啊??這一篇...(恕刪)

沒睡醒吧

你等會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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