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上午十點的時候手機突然響起,一看是我的同學那時心想不妙,接起來果真他與別的車子發生擦撞,擦撞地點是福山產業道路六公里的地方,聽我同學轉述當時要進入右彎的彎道時,對向的車子轉彎切到我方車道,當他看到時已經是車頭對車頭了,他的處理方式是煞車但是還是撞到了。以下是當時的照片





我方保險狀況 | 對方保險狀況 |
丙式車碰車 意外險 強指責任險 | 強制責任險 |
PS 1 我的丙式車碰車被可惡的業代偷A走了目前法律途徑解決中
ps 2 事發到現在保險公司幾乎不聞不問要我們自行解決(那家讓我很不能不安心去東京玩的那家)
我方車輛損傷情形 | 對方車輛損傷情形 |
左前葉子板受損 前保險桿 水箱護罩 頭燈 加強版 維修費用21000 | 左前葉子板 前門 後門 A柱及B柱 維修費用36000 |
雖然地上沒標線可是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對方的車子並沒有靠右行駛。
當發生事故一周後調出現場圖 :事發地點無分向設施,路寬八點六米,對方右側前輪及後輪距離標線分別為1.5米以及2.5;我方右前輪以及右後輪分別距離標線 0.8米及0.9米。
經由保險公司判定我方責任不會超過四成,所以當時賠償比率以六比四為底線來和對方談賠償問題。
好笑的事情來了喔 一開始是電話談,他劈頭就要我賠償他的全部修車費,說他是被我撞到(沒錯是我們撞他)....等一大堆,之後我被他弄煩了 我說那聲請肇事鑑定,就以肇事鑑定所判定責任的多寡來負個字該負的責任這時他說肇事判定都是隨便判的拉誰付錢就判誰贏,我又接納是第三方公正單位照著警方所收集的資料做一個公正的判定這時他又接話 警察都隨便在那邊亂畫的拉,反正全部就他說的算,其他人說啥都沒有任何意義。
弄到後來我也不想談了,之後剛好我同學的姐姐也是保險業務,之後就交給他來去和對方談賠償問題,但弄了兩個月還是沒有下文,所以後來這件事又回到我手上了,之後我馬上申請肇事鑑定在前幾日收到鑑定結果如下:
對方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彎道無分向設施路段,偏左行駛,為肇事原因。
我方駕駛自小客車,煞閃不及,無肇事因素。
好啦 結果下來了 之後我打電話過去討論賠償問題,他又在那邊盧 行政程序有問題,他沒到場怎麼可以判定....等有的沒的還是要我全部賠他修車費用,就這樣吵了五分鐘左右真的也怒了,就丟了一句你去申請複驗阿,不過我們法院見就掛了。
在這幾個月中和他的對話中包含這次的事故得知,他在約五年間少說發生了三次車禍 這麼頻繁的發生車禍,不是因為駕駛人的心態有問題 要不然就是衰神在眷顧,不果看到我的情況我想應該是他的態度是有問題的。這種駕駛真的不應該存在 要不然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會受害。
以上的文章可能有點不順而且錯字應該也很多因為我已經兩天沒睡覺了請各位大大多多包涵
來去困 明天還要打存證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