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由時報新聞
字多恕不轉貼,大家過去看還可以點個新奇或溫馨之類的
原來依法機車形同汽車不能走路肩,左有禁行機車道右有路肩,大家以後自求多福
看是要騎在分隔島或別人車頂
騎樓和人行道攤販要擺攤,記得也不要騎上去喔!
我騎車也不會去停在大卡車旁邊
還是同車道
路旁畫停車格全台灣都這樣
就算沒畫格
也會有違規停車
停紅燈
誰會想停在大卡車後面吸廢氣?
這時我才不管你內側是不是禁行機車勒
那是畫給條子拍照用
只要確定後面沒天橋不會被偷拍
我一定走內側道到卡車前面去
自己安全點,少吸點廢氣比較重要
我寧可被偷拍罰900也不想停在卡車旁邊.(後邊)
台北/ Steve Lee
JasonChenTW wrote:
左有禁行機車道右有路肩,你的外側車道不見了嗎?
機車騎外側車道,就等著被汽車逼到旁邊去吧
路肩意指車道線右側與路邊線中間這段道路使用權
但是在路上所看到的真實狀況是
在沒有劃分快慢車道的路段,機車大部分都是行駛車道線右側為多,也就是所謂的路肩!
在台灣把路肩當慢車道已儼然成為一種文化,無論是機車駕駛或汽車駕駛都相同
我的標題正是諷刺這種文化,路肩畫停車格本身就沒錯
機車是應該行駛在外側車道沒錯,但是在市區車多的地方
機車行駛在外側車道卻常常被汽車從後方逼車,或是同車道超車
在許多汽車駕駛認知中,機車就應該騎在車道線右側
這篇的意思是要告訴所有汽車和機車駕駛,在沒有劃定快慢車道下,不要再把"車道線右側"當作"唯一"慢車道了
外側車道機車也擁有行使權,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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