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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9號 早上 09:02分 基隆路四段與忠孝東路交叉路口 小車禍 希望版友可以指導一下





當時早上要去上班當時車況算擁擠

早上嘛 難免車多


我騎朋友的GT 150
基隆路是三線道吧

我騎在 一個二的中間 因為旁邊都塞滿了



因為有改卡鉗
前煞有點靈敏


情況是這樣的
當時我是直行
可能有 40 50/ km了

但是有一台紅色的GTR 125
重車縫中鑽出來

通常鑽車縫都會看一下後方是否來車



這台車主就沒有注意就直接切過去
因為快撞到了
我就點了一下煞車

就整台車滑出去了
還好只是小擦傷

可是那位車主看了一下 就直接騎走了


但是這樣來說
他有錯誤嘛


還是這算是我自己的問題





2009-11-29 20:29 發佈
lefriend07 wrote:
當時早上要去上班當時...(恕刪)


我個人覺得是你自己本身的問題比較大...

因為車子不是你的

你並不熟悉這台車的車性

每台車的車性都不一樣

就算是同一款的車也是

真的!!

我是知道我技術沒有很好= =




但是他這樣鑽 沒撞到因該是不關他的事情吧
還是她也要負點責任呀



我主要是想釐清一下
lefriend07 wrote:
真的!!我是知道我技...(恕刪)

依照前面的爬文..他只有"道義"上的責任(他沒下來看你是否有事)...這叫警察也會說車又沒撞到,明顯是你自己跌倒..所以..認命吧
2012年9月無檔車可騎至今..每多一天心就多癢一天
這對方並沒有錯哦~!

除非有撞擊點或是你有證據,舉發他的駕駛行為已經對你造成威脅因為他讓你摔倒的

不然他都不算有錯,是你騎車的問題。
版主如果撞上去還有可能告的贏.這種情形下通常只能自認倒楣吧!

另外題外話.版主標題有點錯誤.跟忠孝東路交叉的是基隆路一段不是四段.四段在公館圓環那
我朋友之前也是因為閃別人整個飛出去
結果對方當做沒發生事情回的走了
他也只能自認倒楣
樓主請看開點
在路上不要命的人一堆
安全是回家唯一個路
其實不一定完全是版主的責任
鑽車縫......可依情況判定有無達到"危險駕駛"或是"蛇行"的程度
如果有的話是不是有肇事逃逸的責任?
這可能要請要法律專業的網友來回答了~
Wayne0723 wrote:
這對方並沒有錯哦~!...(恕刪)


是的

沒有撞擊點的話

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催眠或NLP的同好可以當個朋友!smile6746@hotmail.com
我想大概是輪胎太爛了吧
前幾天遇到緊急狀況急煞
BT39ss讓我百餘公斤的體重
隨ADDRESS的後輪輕微浮起
嚇死我的毛了...

能舉證的話應該可以告他肇事
不然很難
裝個行車紀錄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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