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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被撞了~對方說要賠所以沒有叫警察處理,之後....

前一陣子,車子被一個機車騎士撞到左側乘客門
原因是那位機車騎士,在轉彎處竟蹲頭找煙
沒有看路的情況下對我衝了過來
我急忙的將車子往右側滑開
還是慘遭忽然回神的騎士撞到左邊乘客門
我下車察看
對方一直跟我抱歉(年紀大約18歲左右)
說他在找菸不小心沒看路
(機車也是朋友的)
說要賠我 但是家境也不算好過
所以要分期
央求不要找警察
我的憐憫之心起了作用(唉....)
所以沒叫警察
之後請他寫了張姓名 電話 住址 肇事機車號碼
以及事發經過 願賠償一切保修費用
並押上姓名 日期

之後~他還是有跟我通電話
説要分期環
但是
最近
都沒接電話
也沒回我電話


請問一下大家 像這樣的事情
有什麼辦法處理嗎?



謝謝!!
2009-11-27 16: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子 警察
唉~我看是要不回來了~重點是你沒有去報案叫警察
有些人撞到一種臉~達到目的後又是另外一種臉
樓主我看你要自己買單嚕
看樣子樓主得自認倒楣了....
不管是小碰撞或是擦撞,記得都要叫警察!
只是備個案沒有想像中的嚴重!
預防後續有一些小狀況!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chingy986 wrote:
前一陣子,車子被一個...(恕刪)


之後請他寫了張姓名 電話 住址 肇事機車號碼
以及事發經過 願賠償一切保修費用
並押上姓名 日期

樓主所言屬實~就還有救

對方再不接電話.直接到派出所報案.告對方毀損器物罪.
本案件不屬於肇事逃逸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令致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請自行在YAHOO.知識找資料)

就算對方不賠你.讓他留有前科.
不用怕打官司麻煩.頂多到調解委員會

bobby0310 wrote:
之後請他寫了張姓名 電話 住址 肇事機車號碼
以及事發經過 願賠償一切保修費用
並押上姓名 日期
樓主所言屬實~就還有救

對方再不接電話.直接到派出所報案.告對方毀損器物罪.
本案件不屬於肇事逃逸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令致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請自行在YAHOO.知識找資料)

就算對方不賠你.讓他留有前科.
不用怕打官司麻煩.頂多到調解委員會



是可以去警局提告毀損,逼對方出面處理,但實際上毀損不處罰過失,所以你這件刑事方面一定告不成,不會留前科。不過提告之後,警局仍會依程序通知對方到派出所一趟,算是逼對方出面處理,也算達到你的目的。

套句在01常說的
沒報警你就輸了!
所以照你的意思,只要對方有留下資料,就可以告對方"毀損器物罪"?唉~我在二個月前也碰到類似問題,但是...
bobby0310 wrote:
之後請他寫了張姓名 電話 住址 肇事機車號碼
以及事發經過 願賠償一切保修費用
並押上姓名 日期
樓主所言屬實~就還有救


那如果它留假的資料 那還有用嗎?
還是老樣子 除非他有良心自己主動來找你
不然沒報警就要有自己買單的覺悟
wang19900125 wrote:
那如果它留假的資料 ...(恕刪)


資料對過是正確沒錯...
一開始說要賠
所以都有對過

對方好像聽他朋友說: 大車小車擦撞 都是大車的錯
之後就沒接過我的電話了

哀..這年頭
真的不能太相信人
bobby0310 wrote:
之後請他寫了張姓名 ...(恕刪)


謝謝大大的提醒
終於感覺還有一線生機

對於賠償 可能他會裝痞痞了吧
至少報案 有些措施
他可能會比較在意這件事
會照大大說的方式下去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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