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一言難盡..該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是行人從中間紐澤西護欄開始斜向穿越道路..卻死賴說自己是行走行人穿越道遭我車撞擊..現場圖上我車已駛出行人穿越道..只剩車尾的右角保險桿在行人穿越道邊緣上(因車子左轉直行..尚未打正故是車頭朝右上、車尾朝左下斜停在快車道上)..很無奈..事發當時..我左轉前看無接近之行人才進行左轉..結果一轉出行人穿越道..就突然看到車子左側接近前輪處出現行人..馬上煞停(車速很慢..真的是一重踩就停了喔)..但行人還是直衝碰上來..不是身體碰上來..是雙手撐直手掌碰上我車後側身跌坐在地..當時我車已經煞停所以並沒有直接撞擊到行人..結果交通大隊竟然判我"涉嫌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我都駛出行人穿越道了..又不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或是之前..真的很傻眼..交通大隊說除非我能證明行人斜向穿越道路侵犯汽車路權..不然怎知我車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撞飛行人..還是擦撞後將行人推向快車道..我的媽呀..真是很莫名其妙..汽車要撞飛行人車速要多快阿..飛了4.6公尺遠..人還會連擦傷骨折都沒有嗎?..甚至人還只是坐在快車道上..而我車也毫無撞擊傷痕..真是奇妙..若是擦撞後將行人推向快車道..這也很扯..一般擦撞若行人跌倒不是在撞擊點原處就是輾過去在車子下方了..怎麼去推向快車道...難道是行人跟著我車跑..然後跑去快車道再跌倒嗎?..奇怪的理論..聽了整個無言以對..所以才急需尋找現場目擊者的幫忙阿..
我有再去現場找過好幾次是否有可能拍到現場的監視器..結果直擊現場的都沒有..附近店家有監視器的也都是朝店家門口店面拍的..沒有朝向路口馬路拍攝的..且事出地是在南門市場那一側...一整個殘念...所以才只能期許有剛好..當時在場的正義人士出面幫忙...
可行嗎?不是刑事案件警察應該不會理會吧..而且就算警察願意幫忙..以這等的交通事故處理人員的見解..你覺得他會怎麼說..他大概會說是我撞上行人..行人的手印才會在我車上吧..他都可以誇張的說..我或許是在行人穿越道上擦撞行人後..行人被我車逼迫順著我車跑了將近4.5公尺後跌坐在我車左側前..所以行人才會在快車道上呢..你說誇不跨張..有可能這樣發生嗎?正常車速緩慢..而車身左側在行人穿越道上擦撞到行人..那行人應該不是跌坐在行人穿越道上..不然就是運氣不佳跌坐角度恰巧不妙被車輾到卡在車下..能不跌倒跟著車子跑到快車道再跌倒..真的扯到不行..真懷疑處理的人到底在想什麼..如果說撞飛就更扯了..行人不是在我車頭前..而是在左前輪旁出現..出現時我車已經在快車道上只剩車後保桿右角..在行人穿越道的邊邊上..怎麼去撞飛..車子也都沒任何撞擊傷痕喔..
vicky wang wrote:如果說撞飛就更扯了..行人不是在我車頭前..而是在左前輪旁出現..出現時我車已經在快車道上只剩車後保桿右角..在行人穿越道的邊邊上..怎麼去撞飛..車子也都沒任何撞擊傷痕喔.....(恕刪) 您敘述的這段就有道理啦,如果最後還是找不到目擊者,你就用這套邏輯去辯吧
我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時..看到處理人員判定的結果時..就是這樣..以正常在行人穿越道上擦撞到行人時..應該會是怎樣的情形..跟處理的人員說的..結果他就是回我說..搞不好是你在行人穿越道上擦撞到行人後..將行人推向快車道的..所以在聽完後..我都懷疑現在公家單位是怎麼了..守法善良的百姓就該被冤枉嗎?已經不知還能再去說什麼?..說了努力了..還是得不到公理正義..辯的成嗎?..如果真的被告..法官真的會給我公理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