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車禍事故 氣到差點胃出血 之 人性醜惡篇


今天晚間小弟與家人在我岳父家開心的吃飯 席間 接到小妹的電話 原來我妹戴著我媽在一個紅綠燈停等時被一台

車 從後面強行右轉時被撞了 對方是一為五十多歲的女人 由於我妹是靜止不動的 所以對方一直道歉下 希望能和

解 我妹見對方一直道歉後 便答應到就近的修車廠估價 也未要對方留下資料及電話 且修車廠就在事故現場往下走

約五百公尺 豈料開動不久後 對方一個大迴轉跑了 所以我妹打電話給我 問我該怎麼辦 我聽了後問她是否有記車

號 還好我老媽有記得 我教我妹去警局報案 我也去警局會合

到了警局 跟警察先生說明狀況後 警察先生表示將跟對方聯絡 但對於逃逸部份 由於對方有下車與我妹商談 應該

沒有想要逃跑的意圖 雖然我們不服氣但也不知該如何辯駁 只好先等對方到了再說

後來對方終於來了 且還帶著她兒子 一到警局態度囂張 (但她兒子一直制止她) 還跟警員說她是停著車從後面被

我妹撞到 她在修車廠等了一小時沒看到人 接到警員的電話才來的 我問她 妳是被撞的 那去修車廠幹嘛 那是我

妹逃逸喔 那請問她在哪個修車廠等了一個小時 那女人不但說不出原因 還一直用修理人的話來激怒我們 希望我

们被撩起 跟她口角 讓事情無法辯證

後來警察先生看不過去 把監視錄影帶調出來看 她還在強詞奪理 硬說她的車是別台車 不是撞我妹那台

直到她兒子叫她認了吧 警員也受不了 她才願意承認喔

再來換她說 要去她指定的修理廠 但我不答應(因為有點遠) 我要求去原來要去估價的修理廠 她一直不願意

說我會找認識的修理廠坑她 我告訴她兒子 不去我指定的修理廠也沒關係 那就等週一去原廠吧 不然就不要

和解算了

最後在她兒子的逼迫下 她才願意答應 到了修理廠那女人還為了殺價 跟老闆翻臉 我覺得我間接害了老闆

一塊葉子板 跟前保桿 都需要鈑烤 各位大大收4800元會太貴嗎 那女人要坳成3000元 她真不知道那修車廠

在那地區是以便宜出名的 我在一旁跟老闆說 太便宜就不要做 我不和解了 不料 後來老闆答應以4000元做

真是便宜她了

今天若不是她兒子 我一定不輕易放過她 不過過幾天去牽車時我希望她們最好不要去付錢 我才有機會

好好跟她玩

還有這件事告訴我們 千萬不要相信人性 人性不見得都是醜惡的 但只要遇上一次 真的會氣到胃出血

難怪常有見死不救的事情發生 常有好心人出手救助路邊性命垂危的人 反被家屬死咬 索求賠償

我不知道 我的比喻是否洽當 今天若不是剛好有攝影監視器 不然我妹的車是左車頭受損 她是右後車尾受損

這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天啊 我真的氣死了 藉這裡發洩一下 謝謝

2009-11-15 1:18 發佈
樓主您真的好心腸啊!!
大家都不願意遇這上事...
能平安順利處理好就好.....
也讓大家上一課~發事任何交通事故
還是先報警的好!!

另外也希望那女人別再開車害別人了~
會有報應滴!!
改車改到好要飯要到老!! 三菱家族~MAX
vic_chuang wrote:
但對於逃逸部份 由於對方有下車與我妹商談 應該
沒有想要逃跑的意圖 雖然我們不服氣但也不知該如何辯駁 只好先等對方到了再說



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構成肇事逃逸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去的肇事逃逸罪是在有人受傷情況下才成立,不過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明定只要駕駛車輛肇事,車主若在未達成和解或報警前離去,即使是沒有傷亡的小擦撞,都視為「肇事逃逸」,可吊扣駕照1到3個月。

所以第一時間報警是正確的~不過有沒有逃逸不是警察說了算...
要彙整筆錄及現場資料之後請警方函送,再看檢察官如何認定之
以上是我的拙見,有錯請指正。

vic_chuang wrote:
今天晚間小弟與家人...(恕刪)


學到教訓了吧。車禍,一定就是不要私下和解。
要和解也要等警察到了,做完筆錄、等保險人員到場後再和解。不論對方如何苦苦哀求,不要隨便私了。否則倒楣的會是自己。
遇過多次車禍爛人。

都是撞人的喊被撞。有全家大小一起扯謊的,有夫妻檔的...

只能說愛扯謊的人很多.有行車紀錄器及錄音筆採證po上網公評最好.(我已經準備好這樣做了)
提告吧

保證他哭著來求你 和解

肇事逃逸可以判刑的
對別人仁慈都是對自己殘忍!!!!

人性壓!! 好態度 好心的人越來越少了

好心的想要好好的解決卻被誤認為坑錢
何必作好人做的那麼痛苦呢?!

做人別太天真
不然都是自己受氣而已
親身經歷
下次請保甲乙丙三種全險任一種, 會安全一點, 保了甲乙丙之後, 也不是無敵與萬能
如樓上網友所提, 幾個超級世界重要事項如下:

1. 第一時間報警, 然後死也不要移動車子
2. 記下對方車號, 輸入手機或用筆抄下來, 以免來個突發事件...忘記就好笑了
3. 不管交警怎麼揮手示意, 不管路上用路人怎麼看, 不管別人眼光怎樣, 打死不要移車
4. 有帶數位像機的就會出來拍, 沒帶的就手機拍, 有些手機的畫素都能到8M畫素了, 拍幾張放著安心
5. 等警察來了之後, 若警察說你再不移走就要開單, 也請他做好事故丈量以及拍照後再移車
6. 此時警察會很不爽, 一直會要盧你開單啦, 和解啦之類的, 請不要理會, 並打電話通報保險公司, 大部份警察好心好說的就不會開單了, 遇到缺績效的, 就讓他開單, 畢竟我們造成人家用路人的不便也是事實
7. 保險公司會派員到場, 有場是拖吊公司的人員, 少部份是真的保險公司事故處理人員會到場
8. 要和解就請在此時和解, 不和解的, 就回警局做筆錄, 然後...從此就沒什麼是你該煩惱的事了, 從此就是你保險公司出面了
之前我停等紅燈時被一台POLO追撞

駕駛是個小女生不敢下車,是由他父親和弟弟之類的和我談
他趕時間我也不想耗,所以商定直接現場賠款給我

都已經談好多少錢了,最後錢包掏出來都還想拿回一張
我直接吐一句"那就找警察"來好了....這才乖乖給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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