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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告她呢?請各位給我點建議吧

小弟我上個月為了閃躲一名不走斑馬線的女子而摔車~

現在初步鑑定結果出爐,她確實違反行人規定為走斑馬線,而我卻也有駕駛失控之嫌。

打去詢問她的看法,結果她一副就是,你摔車乾我屁事,我是行人我最大,

還說我人未走斑馬線彈跟你摔車有什麼關西??(你走斑馬線會嚇到我,不嚇到我我會摔車?)

警察盃盃那邊事件一我先調解委員會,假如還是不道歉不認錯就可以告她過失傷害,(我有驗傷單)走法律程序

我想請問大大假如真的要告她會贏嗎 ?可以申請精神賠償,要申請多少呢?(現在騎車都怕路邊有怪人)

走法院的大概程序是什麼呢?

其實電話中我已經說我只希望你跟我認個錯知道降不好 ,會害到人 ,結果就得到~我人未走斑馬線但跟你摔車有什麼關西??這種話~

我有點感慨~修車事小,人命重大阿,現在我身體好經得起摔,萬一騎車的是孕婦呢?萬一我撞到她呢?把她腿撞

斷呢?不讓她受點教訓她只會依然我行我素,到時害到的就不只是車子壞掉了~一時貪圖便利,搞不好害到人命,

你說值得嗎 ?
2009-10-31 23:31 發佈
夢遺大師:施主,這問題要問你自己呀
I come from the Republic of China,ROC Army AirBorne Paratroops 忠義驃悍 勇猛頑強
告啦~

這個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出事了 態度還這麼囂張

維護你的尊嚴 不要讓她踐踏
上次車禍 我就體驗到了

雖然是73分

但是我還是覺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拖的越久只是越痛苦!! 人沒事就好

如果他如果態度還是差勁的可以 就告他吧!!!

嚇嚇他也爽!!!!
告到底!!

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對就是對,錯就是錯,行人並不代表弱勢,只有對跟錯而已..............

駕駛任何交通工具肇事都要付出代價,相對的行人肇事也應付出代價!!
e
~大陸雞~ wrote:
小弟我上個月為了閃躲...(恕刪)


告他順便上水果....這樣大家才會警惕自己.....台灣人道德已經淪喪...
jackychen
我之前警廣上聽過個名詞叫"非接觸性車禍"
樓主的狀況好像就是此類
不過舉證可能比較費工夫就是
大家說的沒錯!小弟我也是覺得 ,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之錯能改善莫大焉,可是她之錯不改真是無藥可救。

我已經決定要先找她去調解看看了,但是結果我大概想得到,法院看來只要他不認錯我是跑定了。

如果可以我一定要求她登報到欠跟聲明,告訴大家要走斑馬線,現在是路權的時代,不再是行人最大,請大家尊重路權。


要來就來真的 ,要玩就完到底。希望大家作我的後盾,謝謝。
行人哪裡最大,路權只有相對的,沒有絕對的。


警察基本上都是建議當事人透過調解委員會和解,這樣對雙法以及司法單位的資源配置都有利!

先調解看看,不成的話再提告。對法律不熟的話,就要找律師商量,但這又是一筆費用...(當然你也可以自己去研究法條)

建議你拿到合理的賠償後,事情就就此打住。 你想告她過失傷害,這屬於刑事的部分,就算罪名成立,對你也沒什麼益處!

像這種不守交通規則的人,遲早會遇到很血腥的場面...... 所以有拿到賠償金就好!


●記得前一陣子,台中縣太平市,有個行人穿越雙黃線,被撞死了,後來法院判駕駛不用負任何責任





我自己也遇過兩次,因別人闖紅燈 (都是騎車的),造成我自摔的事情,而且還是在同一個月內遇到兩次。第一次,因為阿婆跑了,也沒監視器,所以沒得賠...

第二次我把對方叫住了,也叫了警察,所以有得賠。 (不過警察處理的方式很104,警察用闖紅燈、未攜帶駕照這兩張罰單跟對方換我的賠償金,不過有拿到錢就好)
既然她沒有悔意
條杯杯又說可以告她的話
那就告下去吧
當作做善事
陪她上上法院

不過往往在提告的時候
對方就會後悔了...


話說好像缺少什麼吼


























圖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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