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與小黃發生車禍,由於自己的過失較大(對方是幹道),故協調由我保的意外險(任意險,只能賠對方的)出險來修小黃車(約修三天)。
對方一開口就要營業損失6千元,後來殺到三千元。想詢問各位網友有關意外險中的財損賠償,是否可包含營業損失,還是須自己付??
打電話到保險公司的0800,客服人員說有意外險的財損部份會賠營業損失,但業務又說沒有, 上網找的到資料又不是很確定
希望有用意外險理賠過的網友能提供一下自己的理賠經驗
謝謝
高中甫 wrote:
客服人員說有意外險的財損部份會賠營業損失,但業務又說沒有, 上網找的到資料又不是很確定
有沒有保…其實問誰都不準…

真正準的,要看你的保險單內容的保單條款!(所以保費的高低,通常會有理賠認定上的不同)
1、而且一但出險,現場一定要由交通隊或是派出所(警察)來處理,會有交通事故的紀錄在,這是保險公司用來辦定肇事責任而需要賠償的比例判斷。
2、決不和第三人(就是計程車)私下和解,有問題請他與你的保險公司連絡(保險公司為了降低理賠金額,也會有合法的方法來降低理賠金

3、如果第三人產生的損失是屬不保事項,請他打民事官司(比較有客觀認定理賠金額),或是私下和解(除非你真的想減少麻煩。
所以我的方法就是:有問題,請他與保險公司連絡,不然一切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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