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買不到半年
被一個雙黃線違規迴轉的卡車撞到
司機下車從頭到尾都沒說半句話
一點歉意都沒有
都是他副駕駛座的工人來說話
報警備案後
對方公司有第三責任險
負責把我的車修好
問題來了
修車要五天
這期間的交通費要如何求償?
爬文是說座小黃的話可以要收據
有收據才能求償
那是先消費後求償嗎
這樣的話如果對方不負責我怎麼辦
林口到台北通勤
五天座小黃也要3000吧...
還有我在外面也有上課
這段車程也可以要求賠償嗎
是找對方還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在來就是精神賠償了
撞到的當時整個嚇到了
現在還有陰影
這又要跟誰要...= =
然後怎麼要...
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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