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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油徵收的問題,看看2007年01網友所發的文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61482


隨油徵收公聽會會議紀錄
http://tw.myblog.yahoo.com/jw!hw90WIaFHRTCyzRd2KGTDMY-/article?mid=56

看看2年前,在看看現在
是不是有所差別?

隨油徵收實施,會一併取消原本的燃料稅(每年一次)
隨油徵收主要的精神在於"使用者付費"

以我自己本身來算,假使一公升為40元(燃料稅2.5元/公升) 
我平均一個月要加五次油,每次約36公升(36公升*5次*2.5元=450元)
一年下來的燃料稅為450*12=5,400元

目前燃料稅的徵收費用如下:
500cc以下:牌照稅 1620 + 汽車燃料稅 2160 = 3780元
501-600cc:牌照稅 2160 + 汽車燃料稅 2880 = 5040元
601-1200cc:牌照稅 4320 + 汽車燃料稅 4320 = 8640元
1201-1800cc:牌照稅 7120 + 汽車燃料稅 4800 = 11920元
1801-2400cc:牌照稅 11230 + 汽車燃料稅 6210 = 17440元
2401-3000cc:牌照稅 15210 +汽車 燃料稅 7200 = 22410元
3001-3600cc:牌照稅 28220 + 汽車燃料稅 8640 = 36860元
3601-4200cc:牌照稅 28220 + 汽車燃料稅 9810 = 38030元
4201-4800cc:牌照稅 46170 + 汽車燃料稅 11220 = 57390元
4801-5400cc:牌照稅 46170 + 汽車燃料稅 12180 = 58350元
5401-6000cc:牌照稅 69690 + 汽車燃料稅 13080 = 82770元
6001-6600cc:牌照稅 69690 + 汽車燃料稅 13950 = 83640元
6601-7200cc:牌照稅 117000 + 汽車燃料稅 14910 = 131910元
7201-7800cc:牌照稅 117000 + 汽車燃料稅 15720 = 132720元
7801-8400cc:牌照稅 151200 + 汽車燃料稅 15720 = 166920元

也就是說,當時施隨油徵收後,我原本只要繳交4800(1800cc以下),變成5400元
增加費用為600元(幅度為12.5%)

若站在本身利益著想,隨油徵收對我來說是吃虧的。
若站在使用這付費的精神下,隨油徵收是正確的。

我只希望,能夠真正落實使用者付費。
(聰明人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
2009-10-20 15:51 發佈
ettvyang65 wrote:
http://www...(恕刪)


2年後可以再回頭來看

因為2年後還是不會實施

再2年還是不會實施

吳院長不是說了~沒有時間表

政府沒有決心要作的,學者的意見也只是聽聽

所以大家還是維持現狀吧~

不用去想能源稅會變的怎樣怎樣的

雖我贊成隨油徵收....
隨油徵收絕對是比較公平的
車開的多本來就是要多付燃料稅
(客運業者例外不在本討論範圍)

只是理性的想是公平的
但當你每年加的油夠多時,感性的就會告訴你能不要隨油徵收用舊制較有利
尤其是當民粹集結政治介入
政策要實施就有難度了

而如果你每年加的油不多也可能不會支持這政策
因為政客或媒體會誤導民眾說"油價太高"
畢竟會錙銖必較統計每年油價支出的人
不一定是多數......

所以小弟也認為實施的時機未到......
暫時還不會實施吧
風向球一放出來,已經一大堆反對意見了
基本上使用者付費是對的
但是事情不是只有這麼簡單的思考
物價,民生,選票,交通設施是否完備...etc
夾雜在一起,那就複雜了
看看01版上一堆反對意見就可知一二
所以我個人認為,真的要實施可能還是有一段時間的

mobile3803 wrote:


2年後可以再回頭...(恕刪)

沒有時間表?有可能是明天~
放心好了

誰有這個勇氣

台灣好像沒有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ttvyang65 wrote:
http://www...(恕刪)


個人基本上支持隨油徵收.
話說回來, 您有2個選擇 -
1. 開小排氣量車, 連牌照稅都省.
2. 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 一個月加4次油就好.

立法原意及精神都沒錯!
問題來了...
每公升該徵收多少???
5元? 10元?15元?
絕不會是2.5/L
這個設定的數字會讓大家挫著等
不是嗎?
雖說立法精神很好
只是巧妙各有不同
贏家永遠是政府
如果以兄台的算式計算,那我強烈贊成隨油徵收燃料費!
我一個月大約加油兩次,一次二十公升。(燃料稅2.5元/公升) 
20公升*2次*2.5元=100元!
一年下來才1200元而已!
而且重點是,我幾乎每天開車上下班...

每年繳的4800都是多繳的...政府還我錢來!
節錄大法官釋憲理由書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開徵係為支應公路養護、修建、安全管理之財政需要,而非以控制燃油使用量為其主要政策目的,倘主管機關所採之計徵方式,係在法定費率範圍內,並足以相對反映公路使用量之多寡,自得綜合考量稽徵成本、行政效率、運輸政策、道路工程計畫、環境保護或其他公路法授權所為維護之公益,作適當之政策判斷,不因公路法使用「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名稱,並規定以燃油之價格定其費率,即得遽予論斷主管機關應以個別汽車使用燃油之實際用量,採隨油課徵方式徵收,方與授權意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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