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小擦傷會被告嗎?

同事開車不小心跟摩托車相撞,摩托車騎士的手有擦傷但不嚴重,

事故地點在路口相撞,雙方都堅持自己是綠燈,目前肇責不明,

如果摩托車騎士獅子大開口而汽車駕駛不答應和解,

摩托車騎士能對汽車駕駛提傷害告訴嗎?

這傷害告訴告的成嗎?
2009-10-05 16:24 發佈
我覺得當下如果雙方沒有意願和解的話

還是請條子來量比較好吧

畢竟條子說一,車禍的A.B兩位車主很難再講第二句話吧

反正條子也會說,小車禍私下和解 ...

如果要告你也得看誰對誰錯

然後再來一些證據 ..

說真的我車禍都是回神的時候就馬上報警了

就等條子來吧 .. 應該不太可能報警的時候對方跑掉吧
有報警請阿Sir來現場處理(丈量)嗎?
這很重要!保險公司理賠依據!
通常汽車、機車相A,汽車比較沒贏面!向來是如此!
況且機車騎士受傷,除非能證明機車肇事(闖紅燈),否則....
去調閱當時現場路口監視畫面或有裝行車紀錄器嗎?調來看看...
不然建議還是花三千送交通事故委員會判定肇事比!
和解部分阿SIR無法作主,只能勸說雙方盡量私下和解...
建議小心處理!
畢竟有人受傷會觸犯刑法-傷害罪及民事賠償部分!
就看法官如何看待此事(證據、鑑定...)做出判決!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目前的進度是,有請警察來做筆錄,

但聽說肇事責任的判定要一個月的時間,

以這個案例應該雙方都有責任,

問題是如果對方以傷害為由而提出告訴,

小的擦傷能提傷害告訴嗎?
frank111 wrote:
目前的進度是,有請警...(恕刪)


如果我沒記錯,不論大小傷,只要上法院,都會.....
根據刑法-過失傷害罪:肇事者因過失致被害人受傷時,視傷害之程度,分別成立過失傷害罪及過失重傷害罪。(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一項)肇事者如為從事業務之人,則應負業務過失傷害或重傷害之罪責。(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二項)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當然可以

我老姐開車碰到機車,對方只是輕微擦傷(還要求住院 當然被醫院拒絕),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姊賠40萬.

後來我姐說賠7萬,對方拒絕。上調解我姐說賠10萬對方也不要。後來告上法院。

(對方還超載3人 又喝酒) 但我姐就錯在,當初太緊張筆錄都沒註明,就草草簽名(對方好像也認識做筆錄的警察)酒測這些 似乎也都沒做。

現在法院還判我姐要賠12萬 對方又要再告民事賠20萬 請律師5萬...........

一輩子遇到一次這種人,還能說些什麼。

希望這些人,得到了賠償 能有命花 
有傷就能提告
所以建議
車禍後
開車的也要找家醫院驗傷
開個撞到方向盤腦震盪之類的
不然無腦的法院會判賠很誇張歐
沒錯鑑定要一個月之前與人擦撞汽車對汽車對方也是堅持說他沒動
我也是等了一個月結果判定我獲勝
這樣...是否以後開車與機車發生擦撞(假設是對方先違規的前提條件下)
汽車駕駛最好用頭先用力撞一下方向盤......
這樣後續去驗傷應該有效吧? 解釋理由為前方機車違規導致我急煞而撞到頭.....
這樣上法院能互告傷害罪嗎? 至少可以對付那種本意就是要趁機敲詐的人......
我們的法律真是太有趣了,

難怪大車撞小車是大車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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