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前幾天出一場小車禍,當時我騎中山北路綠燈要右轉 ,就減速右轉 ,時速是20幾(我有喵到時速表)結果轉彎過程中突然從路邊跑出一位女性要過馬路 ,他沒走斑馬線 ,離斑馬線約4公尺, 為了不撞到他我就緊急煞車, 即殺即停 ,可是打滑倒車了 ,那名女士見我摔車就加速衝過馬路想逃走 ,我牽起車 ,檢查一下傷勢 ,就去追趕他, 把她叫住 ,並報警 ,結果她態度超差還說我超速(我超速他會好好站著?)警察有來, 交通大隊也有來畫圖作筆錄 ,說要等30天法官判決 ,那個女的說還要告我精神賠償 ,我想知道我會贏嗎 ? 她要告我告的了嗎 ?還有判決下來要幹嘛?
小弟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拜託各位大大解惑感激不盡。
~大陸雞~ wrote:
小弟我前幾天出一場小...
交通大隊也有來畫圖作筆錄 ,說要等30天法官判決
(恕刪)
那叫做"交通事故初判表",不是法官判的,是交通隊判的。
通常是各打兩大板。
等30天去申請出來看看結果,才知道下一步怎麼走?
整個狀況是你自摔。
雙方都沒實際碰撞到,大概不好告。
這時候,你需要的是在投保強制險時,也為自己投保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起碼,自己受傷的部分有得理賠。
露營雜記:snowpeakcamping.blogspot.com
Bik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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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雞~ wrote:
畢竟我只是各學生 萬一她贏不是要賠她很多錢 他有可能在筆錄上說他有走斑馬線是我超速嗎?..(恕刪)
精神賠償絕對不可能成立了 你可以放心了
這樣有報案三聯單的話,通常是和解,不和解就到委員會去調解
法院告你!!! 不懂的人嘴上說說而已
----------------------------------------------無聊改了一下 這樣比較好了解
某甲某天出一場小車禍,某甲當時行經中山北路綠燈將右轉,就減速右轉,時速20
轉彎過程突然從路邊跑出一位女性(以下簡稱乙)要過馬路,乙未行經斑馬線,離斑馬線約4公尺,為了不撞到乙某甲緊急煞車
結果某甲打滑倒車,乙見某甲摔車即加速衝過馬路想逃,某甲牽起車,檢查一下傷勢,即上前去追趕乙
把乙叫住,並報警,乙說某甲超速,警察到後, 交通大隊也有畫圖作筆錄,說要等30天法官判決,
那個女的說還要告我精神賠償 ,某甲知道會贏嗎 ?乙要告甲告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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