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南下311K處被烏龍拍照?(可能是取暖文)

前言:

昨天(9/18)要回南部老家...車種為CRV2(有加裝定速巡航套件),

車子行經中山高南下311K處,晚上9:45左右,該路段 限速小型車110km/hr

我在中線車道,已經定速在表速115km/Hr(GPS顯示109~111之間)。因為路上車子不多,我已經連續定速至少15min以上。

此時有兩台車在追逐高速行駛,後視鏡目測應該有130左右(因為該車在後視鏡中快速接近)。

好巧不巧,當第二台車剛好在內線車道準備超過我的車時,被路邊的測速照相機拍照(有閃光)!

請問:

這樣我有可能接到罰單嗎?接到罰單後,我有機會去申訴嗎?

感想:

難道....我開車12年來的第一張罰單就要這麼烏龍的發生嗎?



2009-09-19 12:08 發佈
如果是雷達測速的 (有閃光), 同時拍到兩台車就不會開單.
alex1973 wrote:
如果是雷達測速的 (...(恕刪)


等有收到紅單跟相片在說吧..
畢竟有圖有真相囉...
一般來說一張照片中若有2台車~為了避嫌跟麻煩!幾乎就不會舉發
歡迎參觀我的xuite網路日誌 http://blog.xuite.net/tommy671122/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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