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昨天(9/18)要回南部老家...車種為CRV2(有加裝定速巡航套件),
車子行經中山高南下311K處,晚上9:45左右,該路段 限速小型車110km/hr。
我在中線車道,已經定速在表速115km/Hr(GPS顯示109~111之間)。因為路上車子不多,我已經連續定速至少15min以上。
此時有兩台車在追逐高速行駛,後視鏡目測應該有130左右(因為該車在後視鏡中快速接近)。
好巧不巧,當第二台車剛好在內線車道準備超過我的車時,被路邊的測速照相機拍照(有閃光)!
請問:
這樣我有可能接到罰單嗎?接到罰單後,我有機會去申訴嗎?
感想:
難道....我開車12年來的第一張罰單就要這麼烏龍的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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