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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了~~~


車禍了~~~


地點是光復橋板橋往台北方向上橋的路段

目前狀況跟照片不一樣的是路寬因為施工只剩下一半

因此紫色的是現在實際的中央分隔線



時間是8/27早上近十點的時候

我騎車往上橋方向

前方有一個阿姨襯衫飄啊飄的

當我經過他旁邊的時候

一方面是他衣服剛好飄比較高

當然我也沒有把距離拉得很開

他的襯衫就勾到了我的前煞

突然前煞做動加上龍頭有被帶到

我就失控了左右大幅度的晃動

但因為速度並不是很快

我也出腳往地上撐了一下因此人沒事

但不知道甚麼時候我的左後方跟上了一台車

應該是我大晃動的時候車尾碰到了他的車頭

讓他出了車禍



我緊急煞停之後把車停好

就趕到車主旁邊

當時車主已經站起來了並且開始檢視自己的傷勢

我也馬上關心並且幫他把機車牽到不會擋路的地方

稍微關心一下後決定交換電話我請車主先去看醫生

(此時車主有舉右手表示疼痛,有明顯外傷)

我說下班後會再去找他

並再次提醒他要去看醫生

車主也同意的離開了



我到公司後就馬上給了他電話

車主表示他現在在萬華的XX醫院

並表示看怎樣在跟我聯絡



到了下午約兩點半

車主的朋友撥電話過來表示車主右手大拇指韌帶斷裂需要開刀

然後人在另一個OO醫院的某病房



我下班後趕到醫院去

手術剛好再進行當中

車主的母親也在場我們小聊了一下

車主目前大約40歲從事機車快遞的工作

並有一個大陸新娘還育有一女

目前經濟主要都是靠該車主



就道義上來說我當然是盡我所能幫忙

只是半工半讀的我也不那麼寬裕

不過醫藥費甚麼的我覺得我應該盡一份心力

畢竟醫生表示手要固定6周

復健又要4~6周

我也跟車主母親表示明天一大早會在過去探視

並且看車主是不是有甚麼保險之類的

想請問一下各位就法律或刑事層面上

我是不是有"一定"要付怎麼樣的責任呢

因為其實當下互相關心一下後就決定各自先離開了也沒有請警察過來

這樣是不是不太好



整個覺得很過意不去但好好想想我也是受害者啊

只是我比較幸運有救回來
2009-08-27 21:51 發佈
台灣就是缺像你這種車主 負責任

我喜歡 我喜歡的作風

如果台灣人很多都跟你一樣 很多人就不會冤死了

我不是喜歡你騎車 沒保持距離的作風 因為我沒看到

我喜歡的是你後續處裡的原則 我喜歡
你完蛋了
沒報警是不對的
因為你沒有任何保險可以之用
到時候跟你要個兩個月工作損失薪水
以及精神賠償
你可能就要全部自己支付了
(超過10萬都有可能)

你是好人~ 這樣的人很少見.. 佩服你!!

但是若要講現實一點的..

是他自己沒保持安全距離..

少部分的醫藥費.. 送點水果.. 量力而為.. OK!

但如果後續他獅子大開口..

我看你也別理他了..

反正機車若沒有明顯擦撞痕跡.. 他也提不出證明

這社會哦~ 做人不能太好心啦!! = =
相信你是好人..

願意這樣負責的人現在也不多了

但還是要奉勸你

快去報警吧

至少有強制險可以賠



這樣強制險應該沒得賠吧

一方面是因為當下沒有報警

而另一方面因為我自己的車完全沒有倒地

也只有車後一個箱子掉在地上

這在保險來說應該是叫單一事故

所以我的強制險很有可能也賠不了他。。。。。


星星土撥鼠 wrote:
相信你是好人..願意...(恕刪)

沒報警更好,各說各話,全盤否認。

Lucexit wrote:
地點是光復橋...(恕刪)
可惜沒報警

有報警的話強制險或多或少可以付一點給那位苦主(當然,法律上的賠償跟保險是分開的)

你現在只能自己負擔他的所有費用嚕~
Lucexit wrote:
地點是光復橋板橋往台...(恕刪)

大哥...你沒報警!?

YANGJANMIN wrote:
可惜沒報警有報警的話...(恕刪)


法律不會看是保險出的錢還是肇事者出的,是看總額多少

被害人要求賠60萬,經鑑定報告比例為8:2
肇事者應賠48萬,法官也認為合理
保險已經賠了30萬,不足的18萬由肇事者負責

所以保險除了要保強制險外,一定要再加保任意加重險補強理賠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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