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汽車放置路邊被擦撞車上被好心人留下車牌紀錄當時情況發現後馬上報警處理後來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是某大樓的工程人員透過訪客登記簿查詢到肇事者目前也與對方取得聯繫並賠償解決事情請問我可以跟警察局要求撤回嗎????肇事逃逸罪的定義應是有人員受傷這樣應該不足以造成刑事責任的成立請問我可以請警方撤回嗎??還是需完成固定的程序請肇事者到案說明??
wayne0127 wrote:這樣應該不足以造成刑事責任的成立請問我可以請警方撤回嗎??還是需完成固定的程序請肇事者到案說明??恕刪) 寫張和解書吧....上警局或上法院.....都用的到....上法院應該不可能......